乡村振兴之新型农民
来源: | 作者:泓创智胜 | 发布时间: 2318天前 | 1251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型农民的定义:

 

新型职业农民是以农业为职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当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

新型农民与传统农民的差别在于,前者是一种主动选择的“职业”,后者是一种被动烙上的“身份”。新型职业农民可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种类型。

新型职业农民概念的提出,意味着“农民”是一种自由选择的职业,而不再是一种被赋予的身份。从经济角度来说,它有利于劳动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尤其是在当前人口红利萎缩、劳动力资源供给持续下降的情况下,更是意义重大;从政治和社会角度来说,它更加尊重人的个性和选择,更能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领袖在参加2017年“两会”四川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20175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遴选出首批100个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名单。

2017129日,农业部出台《“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总量超过2000万人。提出以提高农民、扶持农民、富裕农民为方向,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养职业农民为重点,通过培训提高一批、吸引发展一批、培育储备一批,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时代背景:

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向二、三产业转移以及新生代农民工对土地的“陌生”,留守农业人群呈现出总量相对不足、整体素质偏低、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

然而,新型职业农民将以从事农业作为固定乃至终身职业,是真正的农业继承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仅解决了“谁来种地”的现实难题,更能解决“怎样种地”的深层问题。

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关键时期,大量先进农业科学技术、高效率农业设施装备、现代化经营管理理念越来越多被引入到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迫切需要高素质的职业化农民。然而,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民是一种生活在农村、收入低、素质差的群体,是贫穷的“身份”和“称呼”,而不是可致富、有尊严、有保障的职业。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进程中,农民一夜之间发现,“农民”一样可以到城市挣钱,特别是青年农民对在农村种田已经彻底放弃,虽然在城市扎不下根,但除非老了、干不动了,才会回到农村种田。另外,从农村出去的大中专学生,甚至农业院校毕业的,更是不愿意回到农村工作。如果不早作准备,及时应对,今后的农村将长期处于老龄化社会,“今后谁来种田”问题绝不是危言耸听。因此,我们必须未雨绸缪,真正要进行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政策跟进,一方面引导优秀的人才进入农村,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职业特点

基本特征

2、全职务农,把务农作为终身职业。

4、具有的特点。

6、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受到社会的尊重。

领袖在参加两会职业身份身份农民职业农民农民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身份农民职业农民 

基本素质

2、要有新素质科技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等。

主要类型:

新型职业农民具体来说可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种类型。

“生产经营型2、”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在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中,专业从事某一方面生产经营活动的骨干农业劳动力。主要包括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

“社会服务型“生产经营型“白领“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蓝领“生产经营型。 

制度体系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是一项简单的教育培训任务,需要从环境、制度、政策等层面引导和扶持,重点是要构建包括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扶持政策等相互衔接、有机联系的国家制度体系。

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的核心内容,这是由新型职业农民”的鲜明特征决定的,要做到”。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养应从三方面考虑:一是对种养大户等骨干对象,要通过教育培训使之达到新型职业农民能力素质要求;二是对经过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要开展从业培训,使之更好地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三是对所有新型职业农民,要开展经常性培训,使之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能力。

认定管理。认定管理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的基础和保障,只有通过认定,才能确认新型职业农民,才能扶持新型职业农民。一是明确认定条件。二是制定认定标准。三是实施动态管理。

扶持政策。制定扶持政策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的重要环节,只有配套真正具有含金量的扶持政策,才能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打造一支用得着、留得住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主要包括土地流转、生产扶持、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社会保障等方面政策。 

1、加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

3、创新培育培训内容和方式。

教育培训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同步发展全局,解决未来”问题做出了重大决策,抓住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根本和命脉。

对于新型职业农民,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有一个强烈的信号,让他们有尊严、有收益、多种田、种好田。要通过规模种植补贴、基础设施投入、扶持社会化服务等来引导提高农民职业化水平。在政策上必须要从补贴生产向补贴”转变,在制度上必须建立”,科学设置”资格的门槛。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呼唤大力发展农民教育培训事业。

新型职业农民需要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可以加速推进新型职业农民成长。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必须要根据不同层次需求,有针对性分类开展教育培训。一是要针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科技文化需求,以农业实用技术为重点,广泛开展大众化普及性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手段,将新品种、新技术、新信息,以及党的强农富民政策、农民喜闻乐见的健康娱乐文化编辑成媒体教学资源送进千家万户、送到田间地头;组织专家教授、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教师将关键农时、关键生产环节的关键技术集成化、简单化,编辑成好看、易懂的明白纸,综合运用现场培训、集中办班、入户指导、田间咨询等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先进农业实用技术,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使广大职业农民的知识和能力在日积月累中不断提高。二是要依托农民培训和农业项目工程,以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技术,以及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对广大青壮年农民、应往届毕业生免费开展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其获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绿色证书。对有一定产业基础、文化水平较高、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开展创业培训,并通过系统技术指导、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帮助他们增强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巧、提高创业能力,不断发展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三是大力推进送教下乡,采取进村办班、半农半读等多种形式,将学生上来学变为送下去教,吸引留乡务农农民,特别是村组干部、经纪人、种养大户以及农村青年在家门口就地就近接受正规化、系统化职业教育。

重要意义: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建设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战略选择和重点工程,是促进城乡统筹、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更是有中国特色农民发展道路的现实选择。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助于推进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与合理配置。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首要的是劳动力统筹,在让一批农村劳动力尽快真正融入城市的同时,必须提高农业、农村吸引力,让一部分高素质劳动力留在农村务农。加快建设现代农业,要求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重点是农民、农户,国家政策支持的重点是新型职业农民。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现代农业的现实和未来。随着传统小农生产加快向社会化大生产转变,现代农业对能够掌握应用现代农业科技、能够操作使用现代农业物质装备的新型职业农民需求更加迫切。随着较大规模生产的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逐渐增多,农业生产加快向产前、产后延伸,分工分业成为发展趋势,具有先进耕作技术和经营管理技术,拥有较强市场经营能力,善于学习先进科学文化知识的新型职业农民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现实需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现代农业的现实和未来。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新型经营体系的核心主体。今后中国农业的从业主体,从组织形态看就是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从个体形态看就是新型职业农民。因此,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基本构成单元和细胞,对于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将发挥重要的主体性、基础性作用。

同时,从”政策实施来看,要通过政策向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身上”,充分调动农民从事农业和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确保”政策的实施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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