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问
供水是指通过公共设施、商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水资源,水的输送通常是通过水泵和管道,灌溉供水也包括在其中。供水服务通常是国家公共事业的一部分,这些服务根据地域覆盖、行业覆盖、所属关系以及政府安排有所不同。供水服务会在城市及乡镇建立公用供水设施,但设施的完善程度与经济发展程度密切相关。供水设施在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保护人类生存环境,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重要前提,是衡量现代化城市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那么覆盖城镇的城镇供水和覆盖农村的农村供水有什么区别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城市地区供水分为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两类。城市公共供水:也就是一般所称的市政供水,指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自建设施供水:指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同时《条例》根据行政级别,划定了城市供水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中:①国务院: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供水工作。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③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条例》明确表示应当优先保证城市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城镇供水主要包括:城镇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其他建设用水。
按照水源类型分可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其中地表水包括江河、水库、湖泊和海洋中的水;地下水包括井水、泉水和地下河水等。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农村供水工程,是国家推出的一项重点供水工程,属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供水指的是在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以外,利用农村供水工程向农村居民和单位等用水户供应生活用水的活动。
水利部发布的《全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提出五年全国规划目标:到2025年,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提高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农村人口的比例。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实现城乡供水统筹发展和规模化发展。同时,在区域布局上,《全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明确指出:东部地区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重点发展规模化供水。中部地区充分利用大水源,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西部地区主要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供水成果。可以看出,不同区域的农村供水发展重点有所不同,各地可以按照发展现状,统筹规划农村供水建设。
农村供水大部分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区县由当地水利部门进行建设和管理。农村供水分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其中:①集中供水工程指设计日供水人口大于等于20人的农村供水工程。其中万人工程指设计日供水规模超过1000吨或设计日供水人口超过10000人的农村供水工程,千人工程指设计日供水规模超过100吨或设计日供水人口超过1000人的农村供水工程。②分散供水工程指设计日供水人口小于20人的农村供水工程。城镇供水价格:按照《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城镇供水价格的主管部门。城镇供水应分用户类别供水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用水保本微利、其他用水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收费标准。农村居民价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21〕244号,农村供水应建立合理水价机制,强化水费收缴,辅以必要的财政补助,确保工程发挥效益。按照使用性质分类,可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三类。
根据2022年12月,国家发改为发布的《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运行维护费和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税金。其中,运行维护费包括:材料费、修理费、大修理费、职工薪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运行维护费,以及供水经营者为保障本区域供水服务购入原水的费用。在不同类型供水设施建设中,通常城镇供水投入资金较多,供水较为集中,供水成本较高,有一定收益。而农村供水规模小、用水量小,水价低,收缴率低,难以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目前我国部分城市供水管网“老龄化”问题较为突出,管网老化、破损严重,既影响供水水质,又存在漏损问题。农村供水也存在城乡标准不统一、工程规模化不够以及工程运行管护薄弱等问题。因此加快推进城乡供水规模化发展,大力提升城市和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将有利于全面支撑城市经济和乡村振兴发展,有利于提升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