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问
在我国已经拥有庞大的基础设施资产和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发展的背景下,基础设施REITs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分别解决了基础设施资产沉淀和建设融资问题。两个措施围绕一个主体展开,那么两者之间有何异同?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一)基础设施REITs的定义
基础设施REITs(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是指向投资者公开募集资金形成基金资产,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由基金管理人等主动管理运营基础设施项目,并将产生的绝大部分收益分配给投资者的标准化金融产品。简而言之,基础设施REITs为投资者提供了通过投资公募基金的方式,来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获得其经营收益和增值收益的途径。基础设施REITs是并列于股票、债券、基金和衍生品的证券品种,与股票和债券相比,REITs具有相对中等风险、中等收益的特征。基础设施REITs支持的基础设施领域为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基础设施、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园区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在水利设施、旅游基础设施等其他基础设施领域开展试点。基础设施REITs申报发行全流程参与主体包括各级发改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外部运营管理机构、财务顾问、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申报基础设施REITs流程分为三个阶段:申报阶段、发行阶段、产品存续阶段。表1 基础设施REITs发行流程
基础设施REITs是国际通行的配置资产,具有流动性较高、收益相对稳定、安全性较强等特点,能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填补当前金融产品空白,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提升直接融资比重,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基础设施REITs短期看有利于广泛筹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资本金,降低债务风险,是稳投资、补短板的有效政策工具;长期看有利于完善储蓄转化投资机制,降低实体经济杠杆,推动基础设施投融资市场化、规范化健康发展。
(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定义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全流程包括储备申报、债券发行、资金拨付、还本付息等四个步骤。图1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流程
专项债券作为地方政府的融资工具,可以有效拓宽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降低地方政府的融资成本,推进积极财政政策与稳健中性货币政策的联动以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弥补发展短板。目前已成为地方政府唯一合法的举债方式。
图2 基础设施REITs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相同点
表2 基础设施REITs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不同点基础设施REITs通过出让项目的所有权以此回收资金,因此回收资金为股权性质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主体为省级人民政府,之后转贷给所辖各市区县政府,最后到达项目单位。基础设施REITs回收资金属于股权出让资金,所以资金不需要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存在债券存续期,到期需要足额还本。基础设施REITs仅需要将运营产生的现金流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获得的收益与项目运营成果高度相关。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需要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不论项目收益情况如何,均需要保证支付债券的利息和本金。基础设施REITs需要在项目建设完成且产生稳定现金流以后才能开展融资,主要用于项目公司快速回收前期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项目建设前或者项目建设中进行融资,主要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基础设施REITs项目申报不区分所有制,对国有、外资、民营等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项目业主单位仅为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项目均为政府投资项目。基础设施REITs融资规模根据项目产生的现金流和项目自身价值确定,原则上不存在限额。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基础设施REITs回收资金在符合国家政策及企业主营业务要求的条件下,回收资金可跨区域、跨行业使用。其中,基础设施REITs可以将不超过30%的净回收资金可用于盘活存量资产项目,不超过10%的净回收资金用于已上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小股东退出或补充发起人(原始权益人)流动资金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仅能用于申请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中。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基础REITs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以为项目筹集建设资金,加快项目建设;基础设施REITs为地方政府偿还债务资金提供了退出渠道。两者合力为基础设施“投建运”全流程提供资金支持。由于债务性资金和权益性资金存在根本区别,所以在使用灵活性、偿付等方面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