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祥远路等2处立体停车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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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泓创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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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606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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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基础设施
专项债券信息网 (https://www.zhuanxiangzhaiquan.com)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项目的建设对于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幸福宜居城市,构筑城乡一体化布局,推进城乡科学发展、全域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价值和现实意义。本项目可作为福建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参考。
截至2023年6月,该项目共发行3批次,累计发行金额6,0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设立体停车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采用全自动停车设备,车库区域为地上5层(不包含机房),全钢结构。每套系统设2个带转盘的出入口,共设置500个停车位。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完工。
本项目动态总投资为9816.40万元,申请发行专项债券总额为6000.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1.12%)。本项目运营期内收入主要由车位的出租、广告展板租金和充电桩收入构成。各项收入具体测算过程如下:(1)停车位出租收入:本项目共设车位500个,均用于出租,运营期前四年出租单价按500元/个·月,每四年出租价格上涨10%;(2)充电桩服务费收入:本项目设置有充电桩200桩,小型家用电动乘用车每次充电量按照50kwh计算,充电桩使用周转率按照2计算,每年按照10%递增,年使用天数365天收费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等相关政策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437号),电动乘用车由1元/千瓦时(不含电费)降为0.9元/千瓦时(不含电费),电动公交车由0.8元/千瓦时(不含电费)降为0.75元/千瓦时(不含电费),经营者可在规定的上限标准之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本服务费项目按照0.9元千瓦时计取。(3)广告展板租金:本项目停车场四周拟设置8块广告展板,每块广告展板出租费按10万元/年计算,每四年广告展板出租费价格上涨1万元(以上金额均为含税金额)。由于建设期为18个月,出租停车位和广告展板2023年运营负荷为50%,以后年度运营负荷为100%。债券存续期内,本项目预计将实现收入共计20976.7万元。
本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还本付息累计8928.00万元,本项目息前净现金流/政府专项债本息的收益覆盖倍数为1.28倍期间不存在资金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