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查询专项债券信息网数据显示,截至11月12日,2023年地方债已发行87118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发行37502亿元(含1523亿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深圳、广东、海南发行111亿元新增离岸人民币专项债),完成全年额度38000亿元的94.68%,剩余全年额度2021亿元(剩余额度不含1523亿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
剔除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后,目前37个发行主体中,广东、山东、浙江、四川、河北、安徽、河南等36省市完成提前批发行,仅剩西藏剩余2.69亿元未发行完成。广东、山东、浙江、四川、河北、河南、江苏、安徽、福建、云南、北京、天津、吉林、深圳、辽宁、甘肃、青岛、黑龙江、上海、宁波、厦门、宁夏、新疆兵团、青海等24个省市完成全年发行。
截止11月12日,全国发行(含已披露未发行债券)特殊再融资债券12553.0973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8170.2004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4382.8969亿元。截至11月12日,2023年全国37个发行主体已成功发行2045期地方政府债券,已发行规模为87118亿元。其中,专项债券55873亿元,一般债券31245亿元。其中,新增债券44104亿元,再融资债券43014亿元。截至11月12日,2023年全国37个发行主体已发行87118.3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其中,广东、山东、江苏、安徽、四川发行规模名列前五,且发行规模均超四千亿元。37个发行主体已发行3750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含1523亿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深圳、广东、海南发行111亿元新增离岸人民币专项债)。发行额高于2000亿元低于3000亿元的省份有4个:山东、四川、河北、浙江;
发行额高于1000亿元低于2000亿元的有10个:江苏、湖南、安徽、云南、河南、江西、湖北、重庆、福建、新疆自治区。剩余22个发行主体新增专项债券发行额均低于1000亿元。截至11月12日,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已发行87118亿元,平均期限12.80年,平均利率2.90%。新增专项债券已发行37502亿元,平均期限17.18年,平均利率3.04%。平均期限最高的为青海省(25.32年)、江西省(23.60年)、广西(21.89年)。平均期限最低的为北京市(5.49年)、宁夏(10.59年)、天津市(11.07年)。
截至11月12日,全国已有河北、宁夏、湖北等26个省市发行294期分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合计7817.77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规模占比99.29%)。其余地方政府债券均采取到期一次性还本,合计7762.551亿元。湖北累计发行1131.12亿元分年偿还新增专项债券,占已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的43.22%,占已发行新增专项债券规模的92.08%。河北累计发行1875.45亿元分年偿还新增专项债券,占已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的45.28%,占已发行新增专项债券规模的90.08%。河南累计发行1487.51亿元分年偿还新增专项债券,占已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的41.04%,占已发行新增专项债券规模的81.33%。
截至11月12日,2023年地方债已发行87118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发行37502亿元(含1523亿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深圳、广东、海南发行111亿元新增离岸人民币专项债),完成全年额度38000亿元的94.68%,剩余全年额度2021亿元(剩余额度不含1523亿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
剔除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后,目前37个发行主体中,广东、山东、浙江、四川、河北、安徽、河南等36省市完成提前批发行,仅剩西藏剩余2.69亿元未发行完成。
广东、山东、浙江、四川、河北、河南、江苏、安徽、福建、云南、北京、天津、吉林、深圳、辽宁、甘肃、青岛、黑龙江、上海、宁波、厦门、宁夏、新疆兵团、青海等24个省市完成全年发行。
截至11月12日,已有18个地区披露四季度发行计划,计划发行地方政府债券701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951亿元(含专项债券2415亿元),再融资债券4067亿元。
本周共有四个地区(浙江、安徽、天津、吉林)成功发行9期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1131.24亿元。本周共发行9期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合计1131.24亿元。下周预计共有七个地区(贵州、云南、海南、内蒙古、山西、湖南、宁波)计划发行27期地方政府债券。无新增专项债券发行。下周贵州、云南等七个省市计划发行27期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方式均采取到期一次性还本。附表1:2018-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月发行情况
单位:亿元
附表2:2018-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月发行情况
单位: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