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问
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重要的融资工具,具有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支持作用。根据近几年审计报告,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违规拨付、超进度拨付现象依然常见。为了规范专项债券的资金管理,深圳市、四川省、云南省、山西省等地区先后出台了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文件。北京泓创智胜咨询有限公司根据各地资金管理文件,整理了专项债券资金拨付的一般流程,包括设立专门的债券资金专户、提交债券用款支付申请、完成债券资金用款支付、报送债券资金使用进度以及申请结余资金用途调整等以供各方参考,具体如下:专项债券资金实行专户管理,资金拨付通过专用账户进行,一个项目一个专用账户,对资金实行闭环管理,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项使用。债券资金专户严禁存放非债券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部分地区以专户管理为核心建立了专项债券资金动态监管体系。具体如下:项目单位若为预算单位,应在县或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设立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专用账户(简称“债券资金专户”),单独核算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资金。其中,预算单位是指根据国家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方法,编制预算并按照预算执行财务收支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具体包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他组织和机构。根据专项债券项目单位申报要求,此处的预算单位包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本级全资国有企业。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单位开设专用账户需由存款人向开户银行出具相应证明文件进行开立。在这个过程中,存款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以证明其合法性。在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中,项目单位为非预算单位或国有独资企业的,财政部门先将债券资金划转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划转非预算单位或国有独资公司监管账户。这种方式的实施有效保证了专项债券资金的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
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资金拨付实行自上而下,层层拨付,但不同省份对资金要求的拨付时间节点不同。通常情况下,资金进入省级国库后,省级财政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按分配额度拨付到市级财政国库,市级财政部门在30日内将债券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县级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将债券资金拨付到专用账户。专项债券资金应在债券资金下达后一年内支出完毕。专项债券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执行。办理资金支付时,项目单位应将“项目收益专项债券用款支付申请表”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并提供真实合法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税票、工程量清单、投资评审结果、安置补偿资料等。未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或不符合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单位不得从债券资金专户拨付资金。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加快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资金支付进度和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防止资金闲置,提高资金效益。项目主管部门要确保资金支出进度与项目实际进度相匹配,确保资金按资金用途使用。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发行完成前,对已进入发行备选库并列入发行计划的项目,财政部门可对预算已安排的债券资金项目通过调度库款周转,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待债券发行后及时回补库款。
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科学做好项目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案及分年度投资计划,避免债券资金闲置。项目竣工验收后,债券资金仍有结余的,通常情况下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交回同级财政,调整资金用途使用,按相关程序用于偿还对应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本金。资金管理是债务管理的核心。专项债券资金的拨付流程化、透明化,不仅极大地提高了资金的管理效率,确保了专项债券资金得到合理运用,彻底杜绝了滥用或挪用现象,使政府的资金流动更加透明、规范,而且对推动预算一体化和地债系统的无缝对接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政府根据债务到期情况合理规划资金调配和债务偿还,降低财政风险,确保偿债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