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 湖北省鹤峰县“殡葬服务改造升级和农村生态公墓建设”项目
来源: | 作者: 泓创智胜 | 发布时间: 311天前 | 376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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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的建设起到了加强和规范城乡公墓、骨灰堂的建设和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事业健康发展的作用。

发行情况

项目背景

近年来,我县在公墓、骨灰堂的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村、居违反国家规定,乱建墓地,坟头占地面积越来越大,墓碑越建越高,非法占用山林、耕地乱埋滥葬骨灰的问题日益突出;上坟祭奠引发山林火灾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农村公墓、骨灰堂违规向城镇居民销售墓穴、骨灰寄存格位;丧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上述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乡规划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因此,加强和规范城乡公墓、骨灰堂的建设和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事业的健康发展,已成为各级政府和政府各级职能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重要工作。

城乡公墓和骨灰堂管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努力创造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文明城市环境;积极稳妥地推进节约丧葬用地等优良作风,革除丧事大操大办、棺椁二次下葬等陈规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墓和骨灰堂的管理,建立、完善配套的公墓和骨灰堂管理体系。

项目单位

鹤峰县民政局

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63092.9m²;新建建筑面积:7082.07m²;建筑占地面积:2967.12m²,项目分为两部分,县殡葬服务中心改造升级和鹤峰县农村生态公墓建设(乡镇级)。
(1)县殡葬服务中心改造升级。县殡葬服务中心改造升级主要包含新建火化车间一栋、新建骨灰堂一栋,购置殡葬专用车辆及设施设备:对公墓园区开发生态安葬墓位5000个,一期实施3000个,新建传统墓位5000个,一期实施1000个,园区内基础设施包含道路、铺装、水电等的升级。火化车间、骨灰堂总建筑面积7082.07平方米,新建建筑占地面积2967.12平方米,火化车间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13.875米,设三台捡灰火化机,告别厅、等候厅两个;骨灰堂地上6层,建筑高度22.800米,设祭拜厅四处,骨灰存放处20处;
(2)鹤峰县农村生态公墓建设。鹤峰县农村生态公墓建设(乡镇级)主要包含各乡镇的乡镇级公墓建设,每处公墓建设点包含进场道路、入口广场、殡仪馆、吊唁厅、餐厅厨房、停车场、园区附属设施及墓园建设等。

建设期限:项目建设工期为36个月,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止。

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20,233.40万元,本项目资本金共计6,233.40万元,占总投资30.81%发行专项债券融资14,00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69.19%。投资估算和债券资金需求相匹配、科学合理、依据充分,债券资金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收入来源

(1)火化收入
火化收费标准为500.00元/具(2026年作为基准年),每5年按照5%增幅计算。根据统计,截至2022年,鹤峰常住人口次21.3万人。按2022年人口出生率5.05%预计,2052年该片区人口数将达到24.77万人,死亡率约6.98%,约1487具/年,以后结合人口增长、死亡率以及火化率递推计算每年火化量,2026年、2027年和2028年分别按死亡人数的70%、80%和90%计算。
(2)殡仪服务收入
本项目殡仪服务收入包含冷柜租用、灵堂布置、遗容化妆、场地及设备租赁费等,殡仪服务收入约为800.00元/具(2026年作为基准年)。每5年按照5%增幅计算。
(3)安葬费收入
本项目所建用于安葬的墓地类型含火葬墓、土葬墓等,收费根据位置、大小各不相同,平均约15000.00元/座,墓穴基数按死亡人口1487人/年估算。结合未来年份价格上升趋势,每5年按照5%增幅计算。
(4)丧葬祭祀品收入
本项目丧葬祭祀品收入包括花圈、鲜花、冥币等祭祀商品销售。本项目按每人购置10套,均价160元/套计算(2026年作基准年),每5年按照5%增幅计算。

运营成本

本项目经营成本原料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管理费用、修理费、折旧费估算及财务费。

融资平衡情况

本项目偿债资金来源为项目预期收益。项目预期收入总额为37,301.67万元,扣除运营成本及相关税费11,460.09万元后预计用于资金平衡相关收益为25,841.58万元,相关收益对债券本息的覆盖倍数为1.2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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