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100问】外贷项目如何申报?
来源: | 作者: 泓创智胜 | 发布时间: 377天前 | 423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202问


外贷项目如何申报


外贷是我国吸引外资的重要途径,亦是地方政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融资渠道。我国利用外贷始于1979年,现已成功引入日本、德国、西班牙、法国等30个国家和金融机构提供的优惠政府贷款。外贷具有利率较低、期限较长的优势,是我国地方政府实现低成本融资的关键途径。截止到目前,湖南省、湖北省、安徽省、山西省、河南省、广西省等省份均已开展外贷项目的申报工作。

2023年9月,为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管理,提升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财政部研究制定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办法》(财国合〔2023〕22号)。北京泓创智胜咨询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文件整理了以下外贷项目申报流程,供各方参考。

 一、外贷定义 

外贷包含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以政府信用为担保的主权外债,通常不含有附加条件,重点支持生态性、环保性、公益性项目。
外国政府贷款:指一国政府向另一国政府提供,具有一定赠与性质的优惠贷款,其本质是为了促进贷款国优势产能的输出,一般情况下具有附加条件。此外,不同贷款国重点支持领域不同。
具体可见下表:
表1  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定义

资料来源: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仅做参考,具体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通知为准

 二、外贷特点 

(一)申报金额大:申报贷款金额在2000万—5亿美元及以上;
(二)贷款利率低,贷款周期长:贷款利率为1.3%-3.5%,贷款周期为15年-35年,包含宽限期3-5年;
(三)贷款资金为外资,有利于帮助地方政府完成外资考核任务;
(四)支持在建项目,不支持房地产领域;
(五)项目可申报贷款资金最高不超过总投资的85%,配套资金不低于总投资的15%。

表2  外国政府贷款信息表

资料来源:某行业公司

表3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信息表

资料来源:某行业公司

 三、外贷分类 

按照政府承担还款责任的不同,外贷可分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贷款和政府负有担保责任贷款或混合型贷款。

图4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分类

资料来源:《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办法》(财国合〔2023〕22号)

 四、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单位可为地方政府、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外资偏好承贷主体清晰,投资、建设、运营为同一个主体负责的项目)。
(二)符合国外优惠贷款支持领域和贷款条件;
(三)地区负债率不能为红色和橙色;
(四)申报资料
1、贷款申请书:项目单位通过同级财政和发改部门逐级联合向省级财政、发改部门提出列入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申请;
2、还款承诺函:项目单位根据地方政府负有偿还或者担保的不同责任,对贷款债务进行分类,逐级出具还款承诺函(我国通常选择地方政府不具有偿还责任但负有担保责任);
3、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文件;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5、项目实施方案;

6、财政评审报告:地方申报项目应当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并出具财政评审报告。评审重点包括项目领域、贷款方式、绩效目标、融资安排、配套资金安排、偿债机制、债务风险和执行机构能力等。

 工作流程 

(一)项目征集
1、国家财政部定期在外贷系统(财政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系统)上发布贷款信息,包括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机构对我国提供贷款的规模、重点支持领域、贷款条件等,同时发布贷款项目征集通知;
2、根据贷款项目征集通知,省级发改部门联合下发本地区项目征集通知。
(二)项目申报
项目单位将上报资料录入外贷系统,若项目单位无接入外贷系统硬件条件的,由同级财政部门代为录入。项目实行逐级上报,由市级上报省级,省级同意后上报国家财政部。
(三)项目审查
财政部对上报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查。根据国家重大战略规划、优先发展和改革重点领域、政府债务管理要求、贷款方的资金使用政策、可用资金额度,并结合有关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和项目所在地的债务风险等情况,与国家发改委研究编制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确定初步项目入库清单)
(四)项目磋商
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根据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同有关贷款进行磋商。
(五)项目公示
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按照相关审核程序联合下达年度或跨年度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公示最终入库项目清单)
(六)项目准备
1、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项目单位会同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内相关部门制定项目准备时间表,根据时间节点配合国际金融组织完成项目的鉴别、准备、评估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编制不同语言版本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报告、土地利用报告、移民安置计划、资金申请报告等项目材料办理相关审核、审批手续,及时向省级财政部门报告项目准备及审批进展情况。
2、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项目单位应在备选项目规划下达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同级财政部门逐级向财政部提交编制完成或已批复的不同语言版本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材料。
(七)资金拨付

省级以下政府接受上级政府拨付或转贷,需要签署执行协议或转贷协议。以沙特政府贷款为例,资金拨付由沙特国家银行拨付中国转贷银行(一般为进出口银行),再由中国转贷银行拨付项目所在地的四大行。

 六、小结 

我国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开展贷款合作已有40余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包括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欧洲投资银行、欧佩克国际发展基金、北欧投资银行)和外国政府贷款累计承诺额1803亿美元,用于支持3865个项目,涉及能源、交通、林业、农业、城建、教育、乡村振兴、医疗卫生、绿色发展、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等众多领域,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资金和智力支持。

外贷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对于推动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和跨境业务的拓展发挥着积极作用。在当前全球经济形势下,我国积极利用外贷政策,以实现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外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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