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权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和工作内容。解决城区退休、下岗的老居民以及城市新增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化解由于住房价格变化与城镇居民收入变化、不同收入群体住房改善速度不平衡所引起的两大矛盾,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说意义十分重大。
截至2024年2月,该项目共发行1批次,累计发行金额10,000万元。其中,2023年7月24日,发行10,000.00万元。1.背景
根据《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指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积极开展西安市住房租赁试点。西安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府加快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相关政策举措,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为此启动了本项目的建设,以便更好地解决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旧业毕业生及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和改善他们的生活居住质量。本项目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建设期将对建筑行业上下游起到一定的带动作用,从宏观上有助于实现稳投资、稳增长的政策目标。本项目建成后进入运营期,可对外出租保障性住房、配套公建出租服务及停车场等,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本项目建设能够明显改善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环境,有利于减少城中村等地区的人口流入,提升整个城市的环境质量。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8,219.00㎡(约合42.3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1,089.9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9,013.20㎡,包括住宅面积69,457.28㎡、配套服务用房7,062.22㎡、社区配套2,480.44㎡;地下建筑面积32,076.79㎡,包括车库及设备用房26,146.79㎡、人防面积5,930㎡。项目容积率2.80,建筑密度19.76%。本项目共建设9栋建筑物,其中8栋为保障性租赁用房,1栋为配套公建及服务用房。共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705户,设置机动车位960个,非机动车位285个,可满足近5,000人居住,提升西安市青年人和外来务工等人群。建设期:2023年3月至2026年7月
本项目总投资69,032.05万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发行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融资。其中,项目资本金:20,732.05万元,占总投资的30.03%,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专项债券:34,5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49.98%;拟银行贷款:13,8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9.99%。本项目收入主要为保租房出租租金收入、配套公建租金收入、机动车位租金收入、广告收入等。项目建成后既能有效刺激西安市长安区周围居民正常消费和扩大内需,又能拉动长安区建筑、建材和服务等相关产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加大建房投资落实住房优惠政策,将有利于控制和降低房价上涨幅度,减少来自住房需求引发的压力,实现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项目的收入可用于后期小区的运营管理,减少政府负担,因此该项目经济效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