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碳”目标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的背景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重要的配套设施,对于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项目建设能够有效补足新邵县充电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促进当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经济绿色转型。本项目建设内容设计合理,收入类型贴合建设内容,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截至2023年9月,该项目申请的6,500.00万元专项债券已满额发行。其中,2023年9月,该项目发行金额6,500.00万元。
为突破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瓶颈,国家和地方均十分重视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提出: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湖南省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湘发改能源规〔2023〕848号)指出:到2025年,城市公共充电服务网络功能完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优化,农村地区充电设施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重点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农村地区实现充电站“乡乡全覆盖”、充电桩“村村全覆盖”,全省累计建成充电桩40万个以上,车桩增量比力争达到2:1。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通用开放、智能高效、业态丰富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项目规划建设集中式公共充电站5座(含240KW直流充电桩设备45台)、分散式公用充电桩684台(其中60kw直流充电桩设备106台、7kw交流充电桩设备578台)、社会停车场公用充电桩317台(其中60kw直流充电桩设备178台、7kw交流充电桩设备139台)、集中式专用充电桩50台(其中120kw直流充电桩设备8台、7kw交流充电桩设备42台)、分散式专用充电桩488台(其中60kw直流充电桩设备47台、7kw交流充电桩设备441台)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监督平台建设。具体资金来源:资本金为6,571.14万元,占总投资的50.27%;拟申请发行15年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6,5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49.73%。
本项目建成后能够有效促进湖南省新邵县公共充电设施均衡发展、提升用户充电体验,有效解决了当地居民使用新能源汽车的里程焦虑,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的新能源汽车使用率和普及率,为促进湖南省新邵县经济结构转型和绿色发展贡献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