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 “335指标”及相关问题解读——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倒计时(一)
来源: | 作者: 泓创智胜 | 发布时间: 88天前 | 217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政策要求


2023年9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35号)对融资平台债务化解进行了明确安排。2024年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4)14号)对融资平台未来发展明确方向,从根本上解决融资平台债务问题。要求加快推进融资平台转型和数量压降。省级政府制定融资平台数量压降计划,分类加快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综合运用清理退出、重组整合、市场化转型等方式,逐年压降融资平台数量,坚决避免保留过多不必要的融资平台。


二、“335指标”具体要求

不转型就清理、整合,留给融资平台时间并不多。2024年5月份部分省份明确融资平台数量压减计划和时间安排,要求在2026年底完成数量压减。如何转型成为融资平台迫切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根据国办发〔2023〕35号,将地方国企分为融资平台、参照平台管理的地方国企及普通地方国企业三类,在融资政策上进行差异化管理。其中,普通国有企业通常指产业类主体,而论证企业是否属于产业类主体,则需要论证企业是否满足上交所于2023年11月制定的认定指标—“335指标”:非经营性资产(城建类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不超过30%,非经营性收入(城建类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不超过30%,财政补贴占净利润比重不得超过50%。
1、何谓非经营性资产(城建类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城建类资产)主要包括公益类资产、政府性应收类资产。
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编制(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1号指引》),公益性项目是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项目,如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公园、公共广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市政道路、非收费桥梁、非经营性水利设施、非收费管网设施等没有或较少有经营性收益的项目。
政府性应收类资产,指因通过财政性资金实现收入、将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而形成的应收账款资产。
2、何谓非经营性收入(城建类收入)?
根据《1号指引》,城市建设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主要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运营、土地一级开发等业务的地方国有企业。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城市建设企业在所在城市区域内从事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项目。不包括跨所在城市项目,符合规定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PPP项目),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等国家支持的项目。
由此,交易所认定的城建类收入应包含以下两项:①市政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运营收入:包括代建业务、公用事业类(供排水、供热、供气等)、园区运营类(承租方为国有企业或政府单位)等而产生的收入;需要注意的是公用事业收入目前在交易商协会仍被认定为市场化收入/现金流,而在交易所则被认定为城建类收入;②土地开发整理业务收入:包括实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和相应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达到土地供应条件的土地开发而产生的收入。
3、什么是财政补贴?

财政补贴指地方政府财政向企业提供的补贴,用于特定项目或补贴运营成本,一般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

三、实操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在当前一揽子化债政策的倒逼及“335指标”的限定下,大部分区域的城投平台公司改革进行的如火如荼,但仍有部分区域的转型工作进行的步履维艰,对于“335指标”了解也不够透彻,北京泓创智胜咨询有限公司针对最近融资平台公司咨询较多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如下:

问1:

“335”指标是不是未来几年城投平台公司转型的参照标准?

上交所提出的“335指标”虽非正式文件,却为当前市场提供了重要的指引。然而,政策环境日新月异,近期或许会有新的调整,甚至可能演变为“225指标”。因此,各城投平台公司应把“335指标”视为稳健运营的底线,并致力于按照市场化平台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不仅要努力达到甚至超越“225指标”,更要以实现“224指标”为目标,展现积极应对政策变化、追求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这样才能在变革中把握主动,确保不被政策牵着鼻子走,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问2:

要想实现非经营性资产(城建类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不超过30%,是不是要尽可能划出城建类资产?

基于做大规模、提高信用级别的考虑,城投公司在资产层面要做的不应该是划出城建类资产,而是要划入更多的经营性资产,从而实现城投类资产占比的压降。适合划入城投公司的经营性资产主要有以下两大类:

A. 传统经营性资产,其中又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前者主要是可对外销售或租赁的不动产,如商品住宅、商铺、写字楼、厂房、酒店旅馆、机器设备等;后者主要是可对外转让或出租的无形资产,如上市公司股权、产业基金份额、探矿权、水域使用权及各类特许经营权(如免税零售)、未来收益权(如景区门票、场馆运营)等;

B. 创新型经营性资产,例如数据资产。2024年1月1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我国数据资产化的进程随之拉开大幕,数据资产价值将摆脱被“视而不见”或“严重低估”的现状,盘活空间巨大。各地城投公司要借助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积累的数字资源优势,抓住数字经济发展大势,积极推进数据资产入表,充分挖掘数据资产对自身的经济价值。

除上述列举的经营性资产外,地方政府应创新思路,合法合规地探索和创设新资源,将各类资源转变为经营性资产,实现以向城投公司注资。

问3:

怎样降低财政补贴占净利润的比重?

首先明确,要降低财政补贴占净利润的比重肯定不是拒绝财政补贴,而是要设法提高利润总额。目前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可供参考:

A. 进一步提升贸易收入规模,提高贸易业务对利润的贡献率;

B. 争取划入更多优质(主要指区位好、增值空间大)的投资性房地产,包括用于出租的建筑物(如商铺、写字楼、厂房等)、土地使用权或持有并准备增资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转为公允价值计量,提高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 

C. 产业类城投的政府补贴拨款和存量项目贷款挂钩,政府补贴直接冲减财务费用;

D. 政府补贴现金流通过其他方式以业务收入的形式确认营业收入。

问4:

工程施工收入是否属于城建类收入?

在公司所在地承接的工程施工项目,包括运营维护大中修等业务,全部都列入城建类收入。但根据《1号指引》,跨区域所承接项目,则不应被列入城建类收入,原因在于城投公司若能将工程施工建设业务开拓至其他区域显示其在该业务领域基本实现了市场化运营,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但要注意,跨区域承接项目需要城投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城投公司可以通过新增或扩大这类收入来实现总收入中城投类占比的降低。

问5:

保障性住房实施收入是否属于城建类收入?

保障性住房、棚改、扶贫搬迁等属于国家重点支持项目,其收入虽然与城市建设相关,但其核心目的是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具有较强的社会保障性质。这类收入并不直接来源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运营,也不属于土地一级开发等业务范畴,故不被列为城建类收入。但城投公司在实施这些项目时必须合规,避免产生新增隐性债务。

问6:

产业园之类项目的经营权等权益类资产是否属于经营性资产?

已建成的产业园项目的经营权等权益类资产,若其产生的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则可以包装成为经营性资产,但单项目资产量一般较小。针对已有控制性规划但尚未建设的产业园,其整体的开发经营权本身并不直接构成资产,可以根据规划中的不同品类进行拆分评估,例如供热、供电等公用事业,停车场、广告位等商业配套等可以按照品类找评估公司单独评估。这些经营权的获取方式通常两种:一是通过政府的红头文件进行资产注入,这种方式通常是无偿划转净资产,且过程一般不公开;另一种则是通过现金交易,以公开竞购的方式获得经营权。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需要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以保障各方利益。


四、总结

综上所述,“335指标”不仅是一个重要的财务指标,也是城投平台公司转型发展的方向指引。目前大部分融资平台公司转型还停留在“报表转型”“评级转型”的误区中,以上两种转型只能解决眼前合规问题,无法解决未来发展问题。融资平台公司转型需要从地区资源、战略、人力等顶层设计、实施,一般需要2-3年时间落地,融资平台公司转型没有标准路径,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转型发展战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经营效率,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政策调整和市场变化。北京泓创智胜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平台公司转型全生命周期服务,从转型方案设计到平台产业转型的落地全过程陪伴式服务,助力地方发展。


参考资料:
①园园ABS研究《城投公司如何实现“335”指标?》https://finance.sina.com.cn/money/bond/2024-03-13/doc-inancuys9704591.shtml

②职业经理人解读《35号文及3899名单之下:城投转型的操作24年01月12日—01月16日 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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