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100问】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
来源: | 作者: 泓创智胜 | 发布时间: 119天前 | 241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218问


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


 一、住房保障体系的发展历程 

从199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中明确“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的住房“双轨供应”体系,到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文件中首次明确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是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至此,我国“三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正式确立。

 二、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是指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和管理,或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其他各类主体投资筹集、纳入政府统一管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租赁给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宅,也可以是集体宿舍。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三、公共租赁住房有别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的特征 

①公共性。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主导筹资、投建和管理,或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其他社会主体参与投资与筹集,后期统一纳入政府管理。因此,公租房姓“公”不姓“私”。

②无产权性。公共租赁住房属于非产权式保障性住房,只租不售,其产权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任何公共租赁住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买卖行为均属无效。
③保障性。公租房的保障范围不仅涵盖原先廉租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还优先保障“一种家庭,两种人群”,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两类人群。保障对象范围具有多层次、广覆盖的特点。
④非营利性。由于公租住房租金设定实行由政府指导价格管理,租金的定价具有严格的执行标准,多以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住房价格或者租户承受得起的价格设定租金标准,利润空间相对较小,不以盈利为目的。

⑤过渡性。公共租赁住房通常作为过渡性用房,是国家为那些收入较低、负担不起市场住租的家庭给予经济上援助,满足其阶段性、周转性的基本居住需求。当这部分家庭具备支付能力,他们就退出公租房,到住房市场购买产权房或承租住房。

 四、公共租赁住房类型 

①政府类(包括政府及其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投资新建、收购、改建、配建和租赁等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
②社会类(指企事业单位筹建的公共租赁住房);

③商品住房项目配建类(指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产权归政府所有的租赁型保障房)。

 五、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筹集渠道 

(一)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主要包括中央安排的专项资金;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资金;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的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安排的资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等。 
(二)非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主要包括:中央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和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等。
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来源之一。早在2018年专项债券便支持这一领域,除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专项债券项目数、发行批次、发行金额有所减少外,整体来看,保持稳增长态势。
通过统计分析已发行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债券项目,其建设内容主要为公共租赁住房、停车位、充电桩等配套基础和公共设施等。收入来源主要有公租房租赁收入、物业收入、停车位收入、充电桩服务费收入、广告位出租收入等。建设内容及收入项均较为简单。
数据来源:专项债券信息网(www.zhuanxiangzhaiquan.com)

 六、相关税收政策 

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展公租房,对公租房建设筹集、经营管理所涉及的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落实优惠政策。

 七、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流程 

八、结语 

公共租赁住房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相比一般普通租房来说租房权益更有保障,更为稳定。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地区应积极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用好用足专项债券、金融机构贷款等各项资金,确保保障性住房资源真正用于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

了解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