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 全国再融资债券发行情况
来源: | 作者: 泓创智胜 | 发布时间: 209天前 | 1000 次浏览 | 分享到:
【数据说明】

1.文章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2.文章中部分数据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再融资债券定义

地方政府债券按债券性质(资金用途)分为新增债券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新增债券是新发行的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民生项目等的建设置换债券则是指政府为了偿还即将到期的存量债务而发行的债券已于2019年之后停止发行而再融资债券则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金,属于“借新还旧”

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已成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议题,如何有效化解存量债务、减轻未来偿债压力,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一背景下,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的发行成为地方政府化解债务风险、确保财政稳定的重要手段。

二、再融资债券发行现状

1、发行类型和规模

近年来,随着地方政府偿债压力增加,再融资债券的发行规模逐年扩大。2018年全国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约为6800亿元,2021年再融资债券迎来首次发行高峰,发行规模增至3.12万亿元;到2023年,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增加至4.68万亿元,在2018年的基础上扩大了六倍以上。

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的持续增长,说明地方政府到期债务规模在不断增加,再融资债券在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压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专项债券信息网数据显示,截至5月31日,全国再融资债券累计发行规模超过15.50万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9.24万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6.26万亿元。
图 1  2018—2024年全国再融资债券发行情况

单位:亿元

2、发行期限和利率

从发行利率来看,再融资债券平均利率逐年下降,平均利率由2018年的3.81%降低至2024年的2.42%,下降约140BP,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
从平均期限来看,再融资债券平均期限在由2018年的5.76年延长至2020年的12.74年,达到历史高峰;2021年再融资债券平均期限骤降,缩短至8.30年。而再融资债券平均期限大幅下降主要因是:2020年11月《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文件中明确提出,“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保障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相匹配,再融资专项债券期限原则上与同一项目剩余期限相匹配;再融资一般债券期限应当控制在10年以下(含10年)。”自2020年之后,截至目前,再融资债券平均期限一直保持在8年左右。
图 2  2018—2024年全国再融资债券平均期限、利率发行情况
单位:年、%

此外,再融资债券的期限也呈现出多样化趋势,既有1年期、5年期、10年期等短中期债券,也有10年期以上的长期债券;再融资债券期限的多样性有助于地方政府根据自身债务结构的需要进行灵活选择。
其中,发行期限主要集中在中期债券,发行规模最高的为10年期,占总发行规模的28%;5年期、7年期和10年期这三种类型的中期债券累计发行规模超过总发行规模75%以上。
表 1  2018—2024年全国再融资债券各期限发行情况
单位:亿元

3、地区发行情况

从各地区再融资发行情况来看,截至目前37个发行主体均有发行再融资债券。其中,江苏、贵州两个地区累计发行规模均超过万亿元。发行规模最小的为西藏地区,累计发行规模仅占总发行规模的0.01%。

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明显差异。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如江苏、广东等;其次是债务压力较大的西部地区,如贵州、内蒙古等,两大经济区的累计发行规模,占再融资债券总发行规模的71%。
表 2  2018—2024年全国再融资债券各地区发行情况
单位:亿元

图 3  全国再融资债券各经济区发行情况

单位:亿元

4、“特殊”再融资

图 4  2018—2024年全国再融资、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情况

单位:亿元

2020年12月开始,部分地区发行再融资债券,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明确表示“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存量政府债务”,这部分再融资债券即被称之为“特殊”再融资债券。
官方并未明确披露相关再融资债券具体用途,但可结合相关政策将“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09月,“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发行主要用于“建制县(区)隐性债务化解试点”。
表 3  第一阶段“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情况
单位:亿元
第二阶段:2021年10月—2022年6月,本阶段“特殊”再融资债券的集中发行,则是用于全力辅助广东、上海、北京这三个地区的“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2021年10月广东省财政厅推出《广东省全面启动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而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偿还隐性债务则成为本次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之一,在此之后上海、北京也相继启动“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在2022年6月之后到2023年10月之前便再无“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
表 4  第二阶段“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情况
单位:亿元

第三阶段:随着到期地方政府债券规模越来越大,以及2023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中“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的提出,2023年发行再融资债券突破历史高峰,单年度发行规模达到4.68万亿元。同年,“特殊”再融资债券也在10月再次重启发行,本阶段的“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主要用于“一揽子化债方案”的落地实施。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地区在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从2023年10月—2024年5月,“特殊”再融资债券累计发行规模约1.5万亿元,占2020年—2024年“特殊”再融资债券累计发行规模的56.95%。
表 5  第三阶段“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情况
单位:亿元
与2023年同期相比,2024年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同比上升6.59%。截至目前,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已超1.3万亿;从部分地区的披露文件来看,后续将还会有“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发行。
表 6  2023年、2024年全国再融资债券同期发行情况
单位:亿元

三、再融资债券发行的意义

通过再融资债券的发行,地方政府可以及时偿还到期债务,能够有效缓解短期财政压力。且随着后续发行的再融资债券利率的降低有助于地方政府降低整体债务的融资成本;通过发行长期债券,还可以拉长还款期限,优化债务结构,减轻年度偿债压力,提高财政的可持续性。虽然再融资债券在短期内可以缓解债务压力,但过度依赖再融资债券偿还也可能导致债务出现“滚雪球效应”,使地方政府长期债务负担加重。因此,地方政府需要在债务管理中保持谨慎,强化债务管理的规范性,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降低对再融资债券的过度依赖,实现财政的稳健运行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避免陷入“以债养债”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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