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 河南省唐河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换电智能服务网络基础设施”项目
来源: | 作者: 泓创智胜 | 发布时间: 1168天前 | 650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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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点及其配套的物流设备、快换设备、计费终端等设备,项目收入来源充电桩收入(包括充电服务费和充电电费)和财政补贴。

建设内容

(1)项目新建A型充换电站4座。计划每座充换电站新征土地10亩(约7000),配备3台箱式变压器单台功率1250KVA,充电桩20套,输出功率120KW新建B型充换电站县域内5座,配备1台箱式变压器单台功率1250KVA,充电桩10套,输出功率120KW5套,输出功率75KW5套;新建智能充电站点全县范围内共346座,配备1台箱式变压器单台功率1250KVA,充电桩6套,输出功率120KW3套,输出功率75KW3套,其中县城内300座,乡镇共38座,中心集镇8座。

智能充电站点位置主要布置在现状公共机构、企业单位、园区(景区)和公共服务领域等场所。项目建成后,可为快速更换锂离子电池包的电动汽车提供充电,电动机及电池维修等服务,为纯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2)分散式充电桩

在不增加现状电力负荷的情况下,结合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新建住宅、已有停车位的业主申请安装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实施改造的等情况,共新建交流充电桩419个。

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所需资金75,845.94万元,其中申请使用15年期专项债券资金23,500.00万元,剩余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

收入来源

收入来源主要为充电桩收入补贴收入
1、充电桩收入
按照充电站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充电桩的利用率65%,每天平均可以充电12个小时,按照一年365天计算,以每度电征收0.615元服务费计算。
充电站的充电收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规定,参考南方电网工业用电价格结合政府优惠扶持政策,并参考《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河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电费按照0.53元/度收取。
本项目预期可实现充电桩收入69,307.70万元。
2、补贴收入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7月23日,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政策》第五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中省级建设奖补标准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30%给予财政奖补,在没有新的标准出台之前,暂时按照建设奖补标准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30%给予财政奖补”。本项目充电设备投资总额为18,098.94万元,补贴收入为5,429.68万元。

融资平衡情况

本项目预期可实现总收入74,737.38万元,预期经营成本18,855.34万元,相关税费9,720.13万元,预期收益为46,161.91万元,偿还债券本息37,600.00万元,本息覆盖倍数为1.2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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