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发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专项债券项目
来源: | 作者:泓创智胜 | 发布时间: 231天前 | 93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四川首发收购存量商品房专项债券


2025年5月30日,四川省2025年第四批新增专项债券(八期—十五期)成功发行。本次发行包括2个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这是四川首次发行收购存量商品房专项债券。


本次发行的2个收购存量商品房专项债券项目均为南充地区项目,分别是“南充市顺庆区2025年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和“仪陇县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项目发行情况如下:



二、四川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相关文件要求


自2024年10月12日财政部首次明确用好专项债券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以来,国家层面已出台《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收购存量商品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5〕10号)相关指导性文件,明确了收购存量房的操作要求,包括房源标准、收购主体、定价机制及封闭管理措施等。


四川部分地市陆续发布了相关实施方案/管理办法,主要情况如下:



各地市文件的出台,为当地实施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提供了可操作参考,而南充作为四川省第一个发行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专项债券项目的地区,其实践可为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借鉴,进一步推动各地利用专项债券资金收购存量商品房,降低当前高库存压力。


三、总结


截至2025年4月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为78142万平方米(约7.81亿平方米),面对库存压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是推动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的重要举措,通过“去库存-补保障-稳市场”三重闭环,推动房地产从“增量开发”向“存量运营”转型。


当前国省级暂未出台具体的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操作方针,但部分地市已在率先做尝试和创新。


下附某地区“收购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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