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其中在湖南省2025年政府债务的内容中,关于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的用途,有了新提法。具体如下图:
由文件可以看出,在2025年提前批下达的新增专项债额度只有两个用途:用于项目建设、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
在2025年剩余额度下达之后,新增专项债券的用途增加了一个用途: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原文请参考:湖南省级预算有调整:新增债务限额增加794亿元)
根据湖南省人大公布的债务数据,可以看出:
湖南省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占比只有58%,不足六成。
今年新增了200亿元用于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
历史上新增专项债券的用途有哪些?
专项债券自2015年正式拉开序幕,历经十年,整个社会对其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于地方政府的重要性也越来越高。专项债券发挥的具体作用和用途也一直在发生变化,历史上共有以下用途:
置换历史存量债务,再融资续发偿还到期债务,土地储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2024年出现的新用途为: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决议通过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财政部等有关负责人介绍情况时表示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
2025年出现的新用途为: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
此次湖南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00亿元用于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并并不属于11月8日财政部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两种情形。
由此还有两个问题需要思考?
一个是现实的问题,如何利用专项债券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国家分配了额度,实际的操作的流程呢?只能由各省自审自发,自己做主。
一个是未来的问题,未来专项债券还能有哪些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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