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提前批申报工作各地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但随着专项债券规模的增长,各地区偿还债务压力也在逐步增大,据统计,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即将达到偿债高峰,政府债权债务管理面临挑战增加,以“借、用、管、还”为四大抓手,从项目申报、资金投向、风险管控、偿债责任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补短板、惠民生、稳投资、促发展的作用。
目录
借
用
管
还
借
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除前款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国务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监督。
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透露,目前,7399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正在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管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在每月20日前披露本地区下月地方债发行计划,在3月、6月、9月和12月20日前披露本地区下季度地方债发行计划。
还
一、自发自还试点开启新阶段
2014-05-19 《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财库[2014]57号)
自发自还是指试点地区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本地区政府债券发行、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机制。
二、省级政府承担全部偿还责任
2019-06-10 《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
省级政府对专项债券依法承担全部偿还责任,组合使用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融资的项目,项目收入实行分账管理,项目单位依法对市场化融资承担全部偿还责任。
2020-12-09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财库〔2020〕43号)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依法自行组织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还本付息工作。
三、偿债来源为项目自身收入
2016-11-09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
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项债务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发行专项债券等偿还。专项债务利息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偿还,不得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偿还。
2020-12-09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财库〔2020〕43号)
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及时支付债券本息,维护政府信誉。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跟踪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收益与融资规模相平衡的有关要求,保障债券还本付息,防范专项债券偿付风险。
四、土地出让收入偿债限制
2020-09-23 《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
到“十四五”期末,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
严禁以已有明确用途的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允许将已收储土地的出让收入,继续通过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用于偿还因收储土地形成的地方政府债务,并作为土地出让成本性支出计算核定。
五、多种本金偿还形式,平滑偿债压力
2018-03-27 《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34号)
完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偿还机制。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促进政府债券资金集约使用有机结合,既要根据公益性项目建设进展合理确定发债规模和期限,又要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创新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偿还机制。在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发行政府债券时可以约定到期偿还、提前偿还、分年偿还等不同形式的本金偿还条款,避免偿债资金闲置,防范资金挪用风险。
2019-06-10 《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
完善专项债券本金偿还方式,在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方式基础上,鼓励专项债券发行时采取本金分期偿还方式,既确保分期项目收益用于偿债,又平滑债券存续期内偿债压力。
六、对配套融资项目实现分账管理
2019-06-10 《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
组合使用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融资的项目,项目收入实行分账管理。
项目单位依法对市场化融资承担全部偿还责任,在银行开立监管账户,将市场化融资资金以及项目对应可用于偿还市场化融资的专项收入,及时足额归集至监管账户,保障市场化融资到期偿付。
2022-09-23 《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
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
了解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