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问
铁路项目资金来源 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铁路领域相关文件梳理 表1 铁路领域相关政策梳理 二、铁路项目资金来源 铁路项目资金,分为资本金部分和融资部分,资本金部分由投资主体负责,资本金以外部分主要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通过多种渠道增加铁路建设资本金来源,确保中西部铁路项目权益性资本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本文主要从资本金角度,分析铁路投资的资金来源。 从主体角度来看,按照《铁路法》第二条,我国的铁路包括:1.国家铁路: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管理;2.地方铁路:地方人民政府管理;3.专用铁路: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专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内部提供运输服务;4.铁路专用线:指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与国家铁路或者其他铁路线路接轨的岔线。 干线铁路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国铁集团发挥主体作用,运营管理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各省市负责项目境内征地拆迁工作。地方政府以直接出资或者以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入股等形式参与铁路建设,出资部分通常包含省级出资和沿线地市出资。 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支线铁路及铁路专用线以有关地方和企业出资为主,项目业主可自主选择建设运营方式。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部分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部分包括国铁集团自有或自筹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铁路建设基金、铁路发展基金、铁路建设债券。 (1)国铁集团自有或自筹资金:在国家发改委对铁路项目的批复中,常见表述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XX亿元,由企业自筹解决(中央预算内投资另行研究确定)”。 《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开放铁路投资与运营市场,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全面进入铁路领域。推进铁路投融资方式多样化,支持铁路总公司以股权转让、股权置换、资产并购、重组改制等资本运作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扩大铁路建设资金筹集渠道。 (2)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发改委将在项目可研批复中写明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安排,后续将根据铁路项目性质和所在的区域,按不同比例计算资金支持规模。 项目资本金测算按照不高于项目总投的70%予以考虑。“十四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为:西部、东北、中部地区干线铁路项目累计安排规模分别不高于资本金的40%、40%、30%;东部、中部、西部省份重点城市群跨省和区域骨干城际铁路项目累计安排规模分别不高于资本金的10%、15%、20%;铁路货运能力提升项目安排规模不高于资本金的20%;中欧班列铁路基础设施提级改造项目安排规模不高于资本金的20%;对涉及欠发达地区尤其是西藏及四省涉藏州县、南疆、重点沿边等地区的铁路项目,以及国家战略明确支持的重大铁路项目,经论证可以适当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3)铁路建设债券:铁路建设债券为发改委企业债范畴,为政府支持债券,国家发改委负责对铁路建设债券的发行进行批复。 2022年6月,在《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中,明确支持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000亿元铁路建设债券,2022年10月获得发改委正式批复。 (4)铁路建设基金:指经国务院批准征收的专门用于铁路建设的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属于政府性基金的中央收入科目,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 铁路建设基金由铁路运输企业在核收铁路货物运费时一并核收,在运费收款凭证中注明铁路建设基金的征收标准和征收金额,并纳入铁路运输企业运输收入中单独核算。 (5)铁路发展基金:2014年的《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正式推出了铁路发展基金,当时的中国铁路总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以及铁路发展基金主发起人,积极吸引社会投资人。社会投资人作为基金公司优先股股东,按约定优先获得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不直接参与铁路发展基金经营管理。 铁路发展基金是中央政府支持的、以财政性资金为引导的多元化铁路投融资市场主体,投入铁路发展基金的中央财政性资金,记作中国铁路集团的国家资本金,资金来源包括铁路建设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车辆购置税。 《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提出:拓宽铁路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的渠道,扩大基金募集规模,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支持通过设立专项信托计划和公募基金产品募集资金。 2、地方出资部分 铁路项目地方出资部分主要包括财政资金、铁路建设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地方铁路发展基金、铁路沿线收入反哺和企业出资。 (1)财政资金:在铁路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中,常见表述为“地方出资由相关省(市)及沿线地方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使用财政资金等出资”。这部分资金为地方政府按照政府收支管理的要求,为铁路项目筹集建设资金,资金的使用情况体现在各省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决算情况表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交通运输支出-铁路运输部分。在企业投资的铁路PPP项目中,财政资金还常以运营期补贴的形式体现 (2)铁路建设专项资金,为了加快本省铁路发展,部分省市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安排铁路建设专项资金。综合部分省份的铁路建设专项资金安排来看,一般是在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专项用于省内铁路建设。 表2 部分省市铁路建设专项资金文件 三、总结 无论是国铁集团还是地方政府,对铁路项目的资金需求始终处于高位,尤其是铁路项目资本金比例较高,伴随铁路领域数年来的改革进程,投资主体也不断向社会领域开放,资金来源途径及方式不断丰富。(一)不同类型铁路资金来源
(二)投资主体资金来源
(1)股权转让
(2)股权置换和重组改制
(3)资产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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