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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前期工作充分,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成都市城市基础设施状况,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水平,积极有效的扩大城市规模,从而带动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
在成都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国际门户枢纽城市、世界文化名城的新时代背景下,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和《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中关于“加强再生水利用,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总体要求,及锦江区南支三渠等多条城市中小河道对再生水迫切需求下,同时结合成都第九再生水厂所处区位及其现有水量情况,提出该再生水利用工程,以期尽早形成再生水的生产和供水功能,解决锦江区多条中小河道生态缺水状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第九再生水厂的再生水加压和输配系统,主要包括:(1)地埋式供水泵站1座,规模70万吨/d。地埋式供水泵站占地面积2671.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32.13平方(2)DN1200~DN2800输水管线约10814m。
本项目总投资72459.94万元,其中资本金32459.94万元,占总投资的44.8%,项目资本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发行15年期专项债券40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5.2%。本项目收入来源于成都市第九再生水厂的再生水供水收入,预测收入113403.94万元。根据本项目建设内容:第九再生水厂的再生水加压和输配系统,主要包括地埋式供水泵站1座,规模70万吨/d。根据《成都市再生水价格管理办法》,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再生水价格由市发改委依法制定;再生水价格应遵循效率和公平原则,并按成本补偿及微利经营的原则制定,其利润率应低于自来水行业平均利润率,本区域内再生水价格应低于当地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再生水供水合同》,本项目按0.35元/吨计算再生水水费:运营期第一年生产负荷按照65%计算,以后逐年递增5%,最高至85%后,不再计增。本项目成本主要为债券发行期财务费用、经营期间成本费用、折旧等,经营期内成本52601.97万元。
在项目运营期结束时,累计资金流入185863.88万元,累计资金流出169212.13万元,累计现金结余16651.75万元。截至专项债券40000.00万元到期时,偿还当年到期的债券本息后,将仍有16651.75万元的累计盈余资金;其中项目收入对债券本息的覆盖倍数为1.77倍,项目净现金流对债券本息覆盖倍数为1.25倍。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序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推成都市经济发展,有利于完善成都市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再生水可以增加水资源的可利用总量,从而增加水资源对经济、社会、生态的保障作用,为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拓展空间,提升节约用水效率,是解决节水治污问题的有效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