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 安徽省来安县“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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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泓创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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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529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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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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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发办〔2019〕50 号),意见指出“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
截止至2023年5月,该项目共发行4批次,累计发行金额11000万元。
滁州市已建成的 450 万高标准农田由于投入标准低,约有40%的现有高标准农田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仍需安排进一步提升改造。由此滁州市政府考虑在未来三年,在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指标的基础上,结合滁州市本级及各县区实际情况,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提高高标准农田亩均建设资金投入,以确保高标准农田的建设质量及满足滁州市全域农业发展需要。来安县政府积极响应,启动滁州市来安县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规划建设总面积 21 万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及改良 11.6万亩,衬砌、疏浚渠道 390km,渠系配套建筑物 21120 套(其中节制闸 4500 个,涵管配套 10500 个,农桥 120 座,放水口 6000 个),硬化及生产道路 350km(砂石路 100000 米,机耕土路 120000 米,水泥路 130000米),小型泵站 110 座,农田林网 27000 米,塘坝 55 座,农田输配电 6公里,耕地质量检测等。本项目计划投资62836.8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2836.8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2.26%,资本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拟通过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筹资30000.0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47.74%。
项目主要收入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收入、水泵出租收入。
本项目拟通过发行政府性债券融资30000.00万元,根据测算其项目运行净收益能够覆盖相关债券本息,覆盖倍数为1.45。能够合理保障融资资金的本金和利息,可以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的自求平衡。
通过本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可大力推动“三权分置”改革, 有利于整合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开发,构建新型农业经 营体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挥适度规模经营在农业现代 化中的引领作用;有利于促进土地经营权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推动现代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