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申报要点
来源: | 作者: 泓创智胜 | 发布时间: 391天前 | 445 次浏览 | 分享到: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阶段重要的资金来源。2021年3月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等有相关部门出台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衔接资金申报、分配、使用、监管流程。北京泓创智胜咨询有限公司结合各地申报经验,对衔接资金申报进行总结,不当之处还请指正。


目录

一、衔接资金的含义

二、政策支持

三、使用方向

四、申报流程

五、使用范围

六、总结

一、衔接资金的含义

衔接资金又称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补助资金。这些资金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
原则上,各地应于当年9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储备项目申报、评审和入库,且使储备项目计划投资规模与当年衔接资金规模比例达到2:1以上。

资金分配按照因素分配法进行测算,分配因素和权重为:相关人群数量及结构30%、相关人群收入30%、政策因素30%、绩效等考核结果10%,并进行综合平衡。

二、政策支持

自开展乡村振兴以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乡村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尤其是近几年,伴随着经济增长缓慢,地方财政收支紧张,而乡村振兴建设、扶贫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推进。作为乡村振兴的一大助力,在国家政策上,加大政策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人口)持续稳定增收,推进乡村振兴对文件对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项目谋划、强化监督管理、完善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表述。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相关政策

三、使用方向

“衔接资金”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种养业,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以促进全产业链、产业集聚发展,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支持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生产技术,购买技术服务,支持建设用于具体产业项目的农业生产配套设施,鼓励建设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基地,支持农产品、特色手工制品品牌打造和产销对接,支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技能培训、“雨露计划”补助等,支持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统筹兼顾非贫村均衡发展,加大对条件相对落后的非贫困村支持力度,推进非贫困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四、申报流程

巩固衔接项目要充分吸取群众意见,到村到户项目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程序入库;对跨区域、规模化项目,由乡镇或行业部门充分征求相关群众意见,并通过县审定程序入库,项目征求群众意见情况应作为项目要件,在县级审定中一并提交。对县级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林草、民宗、发改、住建、交通等行业部门提出的申请入库项目,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统一汇总报县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复后纳入项目库。

五、使用范围

(一)资金使用“三个方面”,衔接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等三个方面。
(二)资金使用“县级审批”,衔接资金项目审批权限继续下放到县级,并赋予更大自主权,明确县级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到县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产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和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
(三)明确不得使用的范围:
1、负面清单项目不得入库。《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中明确的负面清单项目不得入库,即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垫资、回购、注资企业设立基金、购买各类保险等。
严禁用于形象工程:高标准的绿化(如购买名贵树种)、亮化(高级路灯广场亮化、楼宇亮化)、刷白墙、美化(假山、水景、盆景、花坛等)、景观类项目(如修建门楼牌坊)等。
2、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入库。
3、未建立与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利益联结机制的项目不得入库。
4、违反政策红线的项目不得入库。包括违反生态保护红线政策的项目;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项目;违反城镇开发边界政策的项目。

(四)公告公示制度:公告公示内容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建设期限、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联农带农机制、公告公示发布单位、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12317监督举报电话、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等。因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急需实施的项目,在保证项目充分公告公示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优化公告公示流程。

六、总结

2022年,中央财政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预算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50亿元,较2021年增加84.76亿元,同比增长5.4%。衔接资金在分配时对于新疆、西藏、甘肃等困难地区予以倾斜支持,中西部地区主要用于脱贫县,东部地区较少。乡村振兴是中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合理合规争取衔接资金对于脱贫地区巩固脱贫成果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参考文献有: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2]《关于规范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和应知应会知识百问百答》
[4]《财政部贵州监管局:用好“五字诀”扎实开展衔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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