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湖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来源: | 作者: 泓创智胜 | 发布时间: 371天前 | 550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3年7月,国常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纳入专项债支持范围。此类型项目会逐渐在以后的专项债发行中崭露头角,因此需提前准备学习谋划该类项目。

发行情况

截止2023-04-28,该项目共发行3批次,累计发行金额57800万元。其中,2022-06-24,第一次发行14000万元;2023-03-24,第二次发行20000万元;2023-04-28,第三次发行23800万元。

项目陈述

1、项目背景
随着长沙城区的不断扩大,过去的城乡结合部逐步变成了新城区,其中尚未开发的部分区域,成为一处处被城市包围的农村,沿用着农村的原有管理模式和生活方式,形成了城中村。长沙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的意见》,以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了“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确定了首批共7个城中村进行试点改造,围绕这一基本政策,长沙市政府不断展开新的工作研究会议,完善城中村改造的模式。
2、项目重要性

本项目城中村住房零乱,土地资源利用率低。该区域内建筑原是依地形地势或分得的宅基地位置而建,基本无统一规划,布局混乱。建筑毫无章法,建筑高度以2层为主,容积率超低,极大地浪费了土地资源。长沙芙蓉区隆平新区城中村基础设施落后,防灾救护能力不足。区内道路狭窄、曲折,布局不合理也不成系统,无法满足人、车通行及停车的基本要求,给排水基础设施薄弱,一旦发生火警或暴雨等灾害,消防、救护等车辆难以入出;缺乏排涝、排污设施,明沟暗渠不畅、水质黑臭;住房外围空间狭窄、环境恶劣,与现代市民生活需求相差甚远。

项目单位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人居环境局

建设内容

本项目改造范围内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08.9亩,涉及拆迁建筑面积为136800平方米,全部为住宅面积;涉及拆迁户数为628户,涉及拆迁人数为2860人,安置方式全部为实物安置,安置房安置人数2860人。本项目在拆迁地原址新建安置房小区,安置小区总用地面积868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8026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28800平方米,物管用房14300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37161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26046平方米,建筑密度30%;容积率2.8;建停车位1062个。

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257647.05万元,本项目资金筹措方式包括资本金及专项债券,其中:资本金157647.0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61.19%,发行专项债券10000.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38.81%。

收入来源

本项目收入来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地下停车位销售收入。

总结

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改善居住环境、促进城市更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申报城中村专项债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人口数量超过500万的超大特大城市;需先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项目库;土地性质需为集体土地;只支持拆除新建、持续整治改建或新建改建结合的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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