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研究|产业园——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研究
来源: | 作者: 泓创智胜 | 发布时间: 35天前 | 132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全球经贸科技和产业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今天,各地各层级的产业园区建设能否满足中国新时代发展要求,形成新的聚集效应和增长动力,既关乎产业园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各地区经济发展能否顺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前景,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国家级经开区概念

联合国经济组织对“产业园区”的定义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政府通过成立一批企业实现企业产业化聚集的区域。在此定义中,产业园区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产业园区必须要满足企业家生产经营的需要;二是产业园区必须要经过一定规划并设计出多个不同的关联区域:三是产业园区必须要具备完善的能够满足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和人员生活需要的基础设施。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经开区)是中国大陆为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而设立的现代化工业、产业园区,主要解决中国大陆长期存在的审批手续繁杂、机构叠床架屋等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问题。国家级经开区是由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中国现存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居于最高地位。

二、国家级经开区发展现状

(一)数量持续增长
1984-1988年我国为有效利用经济资源,促进各地区尽快形成产业集群,经国务院批准先后设立14个国家级经开区。经历40年发展,截至2023年12月,国家级经开区已增加至230个。

图 1  2023年各省份国家级经开区个数情况

图 2  2023年国家级经开区地区分布情况

我国经开区数量虽持续增长,但空间分布很不均匀,呈现出东多西少,东强西弱态势。东部经济技术开发区112个,中部68个,西部50个。

注:按照国家统计局东、中、西部地区划分标准,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二)经济贡献大
1.地区生产总值
2022年全国230家国家级经开区地区生产总值15万亿元,同比增长8.7%,增速高于全国水平3%),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12.45%。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9.2万亿元,同比增长9.4%;第三产业增加值5.6万亿元,同比增长7.3%。从近几年国家级经开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情况看,每年的同比增速变化幅度较大,且占国内GDP的比重整体也在逐年稳步上升,这进一步表明国家级经开区的设立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增长极

图 3  2018-2022年国家级经开区地区生产总值情况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财政及税收收入
由于留抵退税相关政策影响,2022国家级经开区税收收入2.3万亿元,同比下降0.8%,同期全国税收收入比重13.81%国家级经开区财政收入2.5万亿元,同比下降3.3%,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为12.27%。从近几年国家级经开区地区财政和税收收入变化情况看,呈现出稳中有升的态势,但增速缓慢。

图 4  2018-2022年国家级经开区财政、税收情况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3.进出口额
2022年,国家级经开区进出口总额10.3万亿元,同比增长14.94%,增速高于全国水平(7.7%),占全国进出口总额比重为25%。从近几年国家级经开区进出口情况可看出,虽然进出口增速整体变化不稳定,但总额呈现逐年递增态势,在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的要求下,其开放带动作用在不断提升。

图 5  2018-2022年国家级经开区进出口情况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4.实际使用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额
2022年,国家级经开区实际使用外资423亿美元同比增长9.2%,增速高于全国水平(6.3%),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比重为23%。从近几年国家级经开区实际使用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情况可看出,整体呈现逐年提升态势,为巩固外资基本盘做出了重要贡献。

图 6  2018-2022年国家级经开区实际使用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额情况

注:根据商务部公开数据,2022年未披露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金额情况,故图6中2022年数据仅为实际使用外资情况

综上,近年来国家级经开区无论是地区生产总值、进出口额、财政及税收收入、实际使用外资等指标均保持增长,且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全国比重也在逐步提升。由此可见,国家级经开区虽仅占千分之三的国土面积,却高度聚焦主责主业,加快园区高质量发展,真正起到了“站排头兵、建头功、拔头筹、打头阵”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省级经开区升级为国家级经开区的程序

省级开发区拟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省人民政府开发区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具备升级条件的,由省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报国务院审批。

四、国家级经开区考核要求

(一)考核评价工作程序
考核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报告期为上一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反映国家级经开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综合发展水平状况考核评价工作一般在每年第二至第三季度开展。商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评价周期、考核评价期间和完成时限作出调整。
对于综合排名和专项排名靠前的国家级经开区,予以宣传推荐;但对于分类排名最后的20位的国家级经开区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商务部可视情直接约谈或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约谈。
(二)国家级经开区为动态考核机制
1.对申请升级为国家级经开区的省级开发区适用国家级经开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省级人民政府在排名靠前的省级开发区中,选择经济基础好、增长潜力大、发展规划完备的,向国务院报送升级请示。商务部对各省择优推荐的省级开发区组织全国集中考核排名。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和排名结果,提出升级建议名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由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升级办理程序。

2.连续三年内两次进入本地区(按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划分)国家级经开区最后5名的纳入降级备选名单商务部根据两次考核平均得分情况分地区研提降级建议名单,报国务院批准后退出国家级经开区序列。自退出国家级经开区序列决定公布起两年内,相关省(区、市)原则上不得推荐省级开发区升级。被退出国家级经开区序列的开发区整改后再次申请升级,与其他省级开发区新升级执行相同要求和程序。

附件1:

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资料来源:《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商资发〔2021〕188号)

注:1.增速指标如为负增长,权重按0分计。

东、中、西部地区的划分依据以国家统计局标准为准。


附件2:

2022年度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结果前30名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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