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亚平 |《县级政府如何更好地扩大有效益的投资》
来源: | 作者: 泓创智胜 | 发布时间: 198天前 | 547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县域经济在推动新型工业化发展、城镇化发展和乡村振兴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如何把潜在的工业化、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发展的投资需求转变成有效益的投资需求,促进投资合理稳定增长,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县级政府普遍面临的难题。县级政府自身财力特别是投资能力较弱且产业发展基础和条件较差,除了努力加大本级政府投资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政府投资支持外,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加强公共项目谋划,提高公共项目可经营性,大力实施市场导向的投融资模式,提升产业园区能级,积极盘活存量资源资产,高质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一、努力提高公共项目可经营性

着力健全公共领域价格/收费机制。县级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收费相对较低,公共项目的投资回报水平也较低,对社会投资者的吸引力也较低。为此,各地区特别是各县级政府要大力推进公共领域的价格/收费机制改革,健全价格/收费的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降低价格/收费风险,努力合理地提高公共项目投资回报水平,激发市场导向的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投资动力。

积极创新公共项目商业模式。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要更多地用市场和商业的眼光谋划公共项目,科学确定公共项目边界范围,合理制定项目建设方案,优化配置项目建设和运营所需的相关资源要素,创新项目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充分挖掘项目的潜在商业价值,完善项目投资回报机制,提高投资回报水平,从而提高项目的可融资性,增强对社会投资者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吸引力。为有效弥补地方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专业能力不足特别是对项目商业模式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建议各地区积极“融智”:以商业模式创新和提高投资回报水平为目标,请专业化的投资咨询机构谋划项目或完善项目建设方案,或请社会投资者直接提出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项目投资建设的建议。

二、大力实施综合开发投资模式

大力促进资产和收益直接关联的非经营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的捆绑开发建设,促进非经营性项目的正外部性转化为项目内部的财务效益,调动社会投资者包括民间资本的投资积极性。整合投资项目相关的资源要素,支持投资项目与沿线或周边的文化旅游、物流、农业、新能源等产业类项目进行综合开发和一体化开发,提高整个项目的投资回报水平,增强整个项目对产业资本和银行、投资基金等金融资本的吸引力。

依托重大交通运输和场站枢纽项目建设,充分利用项目带来的人流、物流等综合优势,实施交通导向的开发(TOD)模式,提高交通运输和场站枢纽项目的投资效益;依托重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项目,充分利用美丽生态环境资源,实施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促进生态产业化发展,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依托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形成水资源和水生态优势,实施水利导向的开发(WOD)模式,促进水利与旅游、体育、新能源等多种经济协同发展,提高水利投资的综合效益。鼓励特色产业园区、特色小镇建设、城中村改造、乡村振兴等领域实施综合开发投资模式,从时间和空间上按照分期、综合、滚动、开发的原则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统筹、集约利用区域相关资源要素,实现区域可持续融资和协同发展。

三、积极盘活存量国有资源资产

积极试行引入股权和债权融资工具。各县级政府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部署要求,统筹存量和增量基础设施发展,鼓励支持融资平台公司等公益类国有企业及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原始权益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运营效率。对于存量资产通过引入权益型公募REITs、专项资产支持证券(ABS)、特许经营/PPP、金融租赁等方式回收的资金,应当主要用于新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改扩建项目建设。值得注意的是,盘活存量资产不能“为融资而融资”,应当主要为具有使用者付费、经营收入的存量基础设施项目,且应当以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为主要目标。除了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外,县级政府还应当积极盘活具有商业价值的各类存量公共资源资产包括商铺、办公楼、低效闲置土地、文化体育设施以及水利、生态、文化和旅游等资源,通过特许经营/PPP、商业特许经营、国有股权转让等多样化方式盘活,提高运营效率,回收部分资金。

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公益类国有企事业单位要“舍得”拿出优质存量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有助于发现存量资产的真实价值,甚至有可能通过竞争机制“卖个好价格”——当存量资源资产不进行市场交易时,“香饽饽”很有可能变成“烂菜团”。但社会投资者并不是做慈善捐赠事业的,而是以营利为主要目的,追求合理投资回报的。因而,对于盘活存量资产,县级政府及所属融资平台公司等公益类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正确态度应当是:不求存量资产所有,但求存量资产“为我所用”,要“舍得”拿出优质存量资产引入权益型公募REITs或特许经营/PPP模式。这也是统筹存量和增量基础设施发展,推进公共领域市场化改革和产业化运作大背景下各级地方政府应有的做法。考虑到现阶段权益型公募REITs在资产规模、经营收益等方面的准入门槛较高,单个县级行政区的存量基础设施资产很难达到要求,建议不同县级政府可以探索跨县整合同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争取“打捆”发行公募REITs。

四、着力提升产业园区承载能力

大力整合提升产业园区。产业园区是促进产业聚集的重要平台,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助推器,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各县要着力改变产业园区小而散乃至无序竞争的状况,加快实施统一管理机制,提高产业园区能级量级,提升产业园区整体形象,增强产业园区对社会投资者的吸引力。按照“行政区划不变、统计关系不变、行政管理集中统一、公共资源要素统一配置利用”的原则,加快理顺产业园区与有关乡镇、街道的责权利关系,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整合资源要素,形成合力,开创产业园区共建共享的新局面。

着力加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高园区能级。鼓励产业园区或特色专业园区采取综合开发投资模式,整合资源要素,同步协调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投资项目招商引资,促进基础设施和产业协调发展; 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综合开发项目,积极引入特许经营/PPP模式。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且有一定收益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标准厂房、定制厂房、孵化器等产业基础设施项目,积极争取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集建设资金。

五、高质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坚持产业链供应链招商,按照“优势资源开发利用”“特色产业集群集聚发展”“龙头项目—上下游配套—产业生态圈”的思路,努力引进具有战略性、引领性、支撑性的重大项目,争取引进关联度强、附加值高的中小项目,培育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巩固提升特色产业发展优势。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大力推动企业招商,依托龙头企业生产资源要素供应和产品销售与精深加工开展上下游招商。积极推进委托招商,探索建立招商引资市场化购买服务,加强与相关产业协会商会、产业联盟等中介组织在招商引资方面的合作,积极争取会员企业投资。强化“走出去”招商和“上门”招商,定期组织开展招商活动,瞄准行业排头兵和专精特新等企业,开展“一对一”精准招商。

强化招商引资服务。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协同机制,促进部门信息共享。县招商引资部门在签约招商引资项目前要加强与有关主管部门事先的沟通协调,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在土地、环境容量、节能指标等资源要素配置和供水、排水、供电、市政道路等建设条件能够有效落实,确保招商引资项目能“落地”“快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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