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 安徽省“合肥市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来源: | 作者: 泓创智胜 | 发布时间: 81天前 | 192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环境保护已成为一项基本国策的今天,水污染所引发的各种问题日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与重视,甚至对社会的安定、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本工程的实施,对合肥市的城市发展战略,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
此外,本项目的实施在提供合肥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同时,还能提供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进一步树立合肥市的良好形象。城市环境条件的改善也将使人民更加安居乐业,促进社会更加安定团结、促进合肥市社会的经济发展更进一步。

发行情况

该项目拟发行专项债总额为65000.00万元。截止至2024年6月,本项目共发行5批次,累计发行金额60000.00万元。第一批次发行时间为2022年6月,发行金额5000.00万元,发行利率为3.27%;第二批次发行时间为2023年2月,发行金额为12000.00万元,发行利率为3.23%;第三批次发行时间为2023年6月,发行金额为18000.00万元,发行利率为3.04%;第四批次发行时间为2024年2月,发行金额为10000.00万元,发行利率为2.65%;第五批次发行时间为2024年5月,发行金额为15000.00万元,发行利率为2.62%,发行期限为20年,剩余5000.00万元后续批次发行。

项目背景

对区域污水进行专业化和规模化的处理,可以充分发挥污水集中处理的规模效益,污水集中处理一次性投资可节省60%,运行费用可节省30%,且更易于管理和实现达标排放。并且,本项目的实施可以使得城市排污设施更加完善,解决了地块开发的污水出路问题,区域水环境质量也得到改善,该区域的土地利用价值会显著提高,一些非生产性用地转为生产用地,低产出利润率用地转化为高产出利润率用地,区域内土地资源将得到增值。同时,污水治理工程的实施将减少细菌的滋生,减少疾病,减少水污染导致对居民身体健康的严重损害,从而降低医药费开支,提高城市卫生水平及人民健康水平。

项目单位

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国有独资)

主管部门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建设内容

新建工程为规模 20 万m³/d 全地下污水厂,出水水质符合《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标准

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 148,451.25万元,财政统筹和债券融资两部分组成,其中财政统筹 83,451.25万元,占比 56.21%;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 65,000.00 万元,占比 43.79%。债券资金总额占比符合规定。

收入来源

运营期收入主要为污水处理收入。

项目建成后,可达到污水处理工程规模 20 万m³/d,预计管网漏损率为2%,故运营期内日污水处理工程规模为19.6 万立方米。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理顺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合政办〔2015〕53 号)和近十年合肥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情况,并结合项目自身实际情况,预计运营期第一年(2025年)污水处理单价为 1.30 元/立方米,运营期内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每5年增长10%。由于项目初始运营到完全释放产能需要一段时间过渡,故合理预测运营期第一年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为80%,以后每年增长5%,直到达到满负荷状态。运营第一年的污水处理收入为1.30*196000.00*365*80%/10000=7440.16万元。本项目预测期内收入总额为207466.00万元。

运营成本

本项目主要成本费用包括外购原材料费用,外购燃料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利息支出以及其他费用。

融资平衡情况

考虑运营成本后,预计用于融资平衡的相关收益161559.59万元,融资本息合计108331.00万元,相关收益对融资本息的覆盖倍数为 1.49倍,还本 付 息违 约风 险 较小 ,符合专项债发行要求,债券存续期内项目预期运营收益能够合理保障偿还融资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

总结

本项目在论述项目收入和成本时依据清晰合理,项目收入完全来自自身收入,对于项目的谋划非常详细具体,项目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均较好,能满足申请债券的要求,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本项目将解决水污染的问题,在提升居民生活水平的同时,能够带来较大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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