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长期特别国债100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如何下达?
来源: | 作者: 泓创智胜 | 发布时间: 104天前 | 546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2问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如何下达?

引言: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专项主要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同时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其由中央发行,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但不计入赤字。在支出分配上,今年中央本级支出安排5000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5000亿元。其对于地方的转移支付究竟是什么?具体的资金分配和支付又如何呢?

 一、发行情况

截止2024年8月2日,超长期特别国债共发行10期,总计4620亿元,其中20年期共1400亿元,30年期共2870亿元,50年期目前仅首发1期350亿元。其中30年期最多,占比约62.12%。超长期特别国债第一批次的审核结果已经在今年6月中旬下发各地发改委,第二批审核结果也于7月下旬开始陆续下发。从今年2月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就积极推动梳理储备今年能开工建设的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各地均积极进行项目储备工作,待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发行后即可下达资金,加快建设。
表格1 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情况 

数据来源:财政部

 二、转移支付 

根据公开信息整理得到,此次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给地方。那什么是转移支付呢?
2014年,预算法首次在法律层面对转移支付作出了完整的制度框架规定。此后转移支付相关内涵不断丰富,2019年,中央财政进一步优化了转移支付分类,将原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中明确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的项目归并,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用于履行中央承担的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暂列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管理。
表格2 转移支付相关政策
故目前转移支付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门用于平衡地区间财力差异,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下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老少边穷转移支付、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税收返还及固定补助、体制结算补助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也列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管理,共同事权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履行中央承担的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
专项转移支付是上级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给予下级政府的资金补助,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用于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引导地方干事创业。
尽管我国转移支付形式以纵向转移支付为主,名义上没有明确的横向转移支付,但地方在实践过程中有一定的尝试,主要分为三类:帮扶、应急和补偿。
表格3 横向转移支付类型及特点
从超长期特别国债相关政策要求来看,其主要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同时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7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于超长期特别国债的资金用途再次扩大,决定统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进一步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助力更好释放内需潜力。此次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涉及到超长期特别国债的主要是两部分:一部分是148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另一部分是15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其中用于相关通知第(三)、(五)、(七)、(八)、(九)条涉及的支持资金需按照总体9:1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

此次超长期特别国债暂无公开的资金管理办法,而针对2023年的1万亿增发国债已有相关的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预〔2023〕1459号)提到为单独反映国债资金各领域支出情况,中央财政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中新设“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补助资金”、“以海河、松花江流域等北方地区为重点的骨干防洪治理工程补助资金”、“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其他重点防洪工程补助资金”、“灌区建设改造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补助资金”、“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8个转移支付项目。考虑到本次超长期特别国债有特定的资金用途和目标,且部分资金涉及到央地共担,故本次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转移支付途径大概率和2023年增发国债一样,也是专项转移支付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相结合。

三、资金分配 

本次超长期特别国债要求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资金分配的逻辑与2023年增发国债基本一致,故在资金分配方面增发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也可参考。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预〔2023〕1459号)要求安徽省财政厅在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的项目预算后,应及时通知省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工作机制确定的项目清单和国债资金金额,原则上在7日内分解下达到省级有关部门或下级财政部门,抄送财政部安徽监管局、省审计厅,及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登录下达预算指标。其中需省有关部门提出分解建议的,由省有关部门在收到项目预算4日内提出并报省财政厅。省以下财政部门在收到项目预算后,原则上在7日内分解下达到本级有关部门或下级财政部门,抄送财政部安徽监管局,及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登录下达预算指标。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安排本级政府分担的资金。涉及预算调整的,依法履行预算调整程序。
本次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增发国债一样,每批次申报审核后会形成项目清单,资金的分配应和增发国债类似,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项目预算的分配和下达。

另外,国家发改委在7月25日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中提到,此次设备更新点多面广,一些项目单体规模较小,资金下达流程相对较为复杂。为进一步精准有效地给予资金支持,已和相关部门一起,充分优化了具体办法和流程,将结合不同类型项目特点,综合采取“打捆申报、打捆下达” “地方审核、国家复核”等方式,简化项目申报和审批流程。

四、资金支付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14]175号)提到除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的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外,预算安排的资金应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其中提到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是什么呢?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3〕46号)来看,财政专户是指财政部门为履行财政管理职能,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用于管理核算特定资金的银行结算账户,特定资金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偿债准备金、待缴国库单一账户的非税收入、教育收费、彩票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代管预算单位资金等。
那很明显超长期特别国债不属于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且其属于预算安排的资金,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行资金支付。
那国库集中支付又是什么呢?参考关于印发《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库〔2022〕5号)中相关规定,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对政府全部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一体化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
图1 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图

具体操作流程如上图所示,支付款项时,由单位通过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填报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预设校验规则,进行事中校验;审核通过后,系统将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发送至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或单位零余额账户的代理银行;代理银行完成资金支付,按日与人民银行清算;支付后通过系统将凭证发送至单位,作为会计核算依据。

五、超长期特别国债与专项债券对比 

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专项债券均不计入财政赤字,资金下达时都涉及到资金从上到下的拨付,但超长期特别国债涉及到的是“转移支付”,而专项债券则是“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由省级政府作为发行主体发行的债券,募集的资金先进入省级国库,由省级再转贷到下一级(市县级),故市级政府和县级政府需承担相应的还本付息责任。而超长期特别国债由中央政府发行,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可降低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减轻地方政府的投资支出负担。

六、结语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资金申请和使用相对便利快捷。但同时应加强相关资金监管,各省级人民政府是项目和资金管理第一责任主体,相关资金不得用于平衡地方预算、偿还地方政府债务、地方“三保”,不得通过举债筹集配套资金。地方发展改革部门也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牵头做好项目组织和资金分配。地方财政部门要配合地方发展改革和行业主管部门科学合理制定资金测算方案,把握力度节奏,合理拨付资金,做好监控预警,加强监督核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陈益刊《独家丨财政部欲规范3万亿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正内部征求意见》
https://www.yicai.com/news/100335160.html
[2]马海涛《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对策建议》
https://spft.cufe.edu.cn/info/1130/46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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