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人居署联合发起儿童友好城市倡议(Child Friendly City Initiative,简称CFCI)。同年的第二次联合国人居大会上首次提出“儿童友好城市行动”,得到世界范围内38个国家3000多个城市和社区的积极响应。2000年,“儿童友好城市行动”国际秘书处在意大利佛罗伦萨成立。2006年我国开始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同推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目前已取得显著成就。2025年,儿童友好城市服务设施正式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投向领域。
一、政策梳理
2010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中国“儿童友好城市”的创建目标与策略措施》,倡导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希望能从“儿童友好型城市”过渡到“儿童友好城市”或“儿童友好乡村”,最后达成“儿童友好社会”,以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部署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同年9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提出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
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23个部委发布《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第1380号文件),提出“到2025年,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儿童友好要求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央财政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予以积极支持。对价格普惠且具有一定收益的儿童服务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2022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其指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应在城市、街区、社区三个层级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内容包括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空间、公园绿地的适儿化改造和校外活动场所、游憩设施建设。
202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布《关于高质量做好儿童友好城市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2〕44号)。
2023年4月25日,《中国儿童友好城市发展报告(2023)》正式发布,是我国第一次编辑出版关于中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情况的发展报告,为各地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提供指导和借鉴。明确指出:优先保障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扩大普惠性儿童公共服务供给;促进服务资源优质均衡配置;推进“硬设施”与“软服务”深度融合,儿童友好城市服务体系的发展不仅要在空间设施等“硬件”上引入儿童视角,还要在服务内容等“软件”中切实融入儿童友好理念。
2024年10月15日,《中国儿童友好城市发展报告(2024)》正式发布。报告显示,截至当前,全国已有93个城市进入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范围,覆盖31个省区市,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注重从“1米高度”视角制定实施社会政策、健全完善公共服务。
二、发展历程
2015年底,深圳在全国率先提出系统性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目标,倡导实施儿童优先发展战略,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路径。
2019年10月,UNICEF和德国科隆市政府联合举办了第一届国际儿童友好城市峰会,中国深圳市和长沙市派出代表参加峰会。
202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与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1〕1008号,在国家层面正式启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三、设施类型与内容
结合《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与《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儿童友好城市服务设施是指为满足儿童需求、保障其权益而设计和建设的公共设施。这些设施旨在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便利的成长环境,涵盖教育、医疗、娱乐、交通等多个领域。以下是儿童友好城市服务设施的主要类型:
四、资金筹措方式
根据《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儿童友好城市服务设施建设以有关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为主,中央财政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予以积极支持。地方政府出资部分主要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转移支付、地方自有财力、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结合各项资金使用要求,本文重点介绍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券。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
中央预算内投资,目前未有针对儿童友好城市服务设施的管理办法,根据儿童友好城市所对应的具体建设内容,托育服务设施可参照《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社会规〔2024〕284号)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可参照《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社会规〔2024〕284号)实施,儿童福利设施与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可参照《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社会规〔2024〕284号)实施。
根据公开信息,目前已有部分城市进行了创新性投资建设,例如2022年7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向重庆下达2022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1500万元,支持重庆加强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适儿化改造,进一步拓展儿童室内外活动场所,推动儿童公共服务、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更加友好;温州市2023年运用儿童友好城市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进行洞头区市民活动中心、区图书馆适儿化改造;湖南省2022年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用于马栏山片区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项目。
(二)专项债券
2021年上述《指导意见》已指出对价格普惠且具有一定收益的儿童服务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但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并未明确对应领域,2025年开始专项债券投向领域执行负面清单制,同时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专项债券投向领域明确增加儿童友好城市服务设施领域,为儿童友好城市服务设施专项债券指明方向。
结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专项债券投向领域,教育、医疗、交通分别有对应的学前教育、养老托育、卫生健康和交通基础设施等领域,因此笔者认为此处儿童友好城市服务设施专项债券主要为娱乐休闲设施和社区服务设施,针对以上设施内容,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1、申报主体
结合儿童友好城市服务设施的公益性建设属性,申报单位主要为市/县(区)/街道人民政府、民政局、妇联、本级全资国企等单位。
2、用地规划
因儿童友好城市服务设施多为普惠类儿童服务项目,其建设用地多用于建设无收益或低收益设施,用地获取方式以划拨为主,同时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和租赁等方式。
3、建设内容
亲子活动中心、儿童游乐设施、儿童体育运动设施、室内游憩设施、社区托儿服务中心、素质扩展基地、课外实践场所等。
4、收入来源
建设内容对应租赁收入、门票收入,包含配套停车位收入、充电桩服务费收入、广告收入等。
五、参考案例
(一)义乌市妇女儿童公共服务配套提升工程
建设单位:义乌市妇女联合会
建设内容:规划总用地面积10836.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45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670.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7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共享大厅、妇女活动区、儿童活动区、家庭活动区、办公区、地下建筑、道路及广场、配套室外基础设施等附属设施。
资金来源:总投资14994万元,申请债券资金11000万元(已发行9800万元)
收益来源:场地出租收入、停车位收入、充电桩收入、广告收入
(二)青田县儿童公园工程
建设单位: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245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18.2平方米。项目主要包括儿童游乐设施、公园管理和服务用房、道路、景观、绿化、照明、挡墙、以及给排水和强弱电等附属工程建设。
资金来源:总投资5970万元,申请债券资金1500万元(已发行1500万元)
收益来源:公园门票收入、游乐设施门票收入、会展场地对外出租、广告位出租与经营性摊位出租收入
(三)东海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该项目占地63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182.36平方米,其中地上17310.3平方米,包括活动中心主体建筑17211.9平方米,车库入口98.4平方米;地下4872.06平方米,其中人防配套建筑1109.12平方米。配套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7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66个。该项目为地面以上五层建筑,负一层为地下停车场,配套建设水、电等公用设施以及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室外工程,包括道路、围墙等。
资金来源:总投资12000万元,申请债券资金9600万元(已发行9600万元)
收益来源:租赁收入、停车收入
(四)衢州儿童友好实事项目
项目单位一:衢州市住建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
建设内容一:聚焦城乡儿童游戏活动空间设施,推进社区、乡村适儿化改造,在全市未来社区、未来乡村打造“室内+室外”童玩空间36个。
项目单位二:衢州市教育局
建设内容二:新建校门口风雨长廊20条,设置雨棚和休息座位,为等候的学生及家长遮阳挡雨、提供便利。
项目单位三:衢州市团市委
建设内容三:推动“家门口青少年宫“项目向县(市、区)扩面,新建6家”家门口青少年宫”,实现市域全覆盖。
项目单位四:衢州市水利局、体育局
建设内容四:全市新建(改建)幸福河湖示范节点24个,安全亲水场所(公开水域泳场)12个,进一步满足儿童及家庭亲水需求。
项目单位五:衢州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建设内容五:推进公共出行空间适儿化改造,完成学校周边道路设施适儿化改造19处,包括新建6条儿童友好学径、10处人行横道适儿化改造、3对公交站点改造。
六、总结
截止目前,我国已有119个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城市,各地深入贯彻《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践行“1米高度看世界”儿童友好理念,从法治保障、空间重塑等路径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从“蓝图规划”到“实景呈现”的跨越式发展。但目前建设资金短缺一定程度制约了儿童友好城市服务设施的进一步完善,专项债券领域的扩展将为其注入强大推动力。建议各儿童友好城市针对自身城市现状和特点,因地制宜制定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根据项目成熟度,将儿童公共设施建设相关项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规划,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儿童需要;充分利用好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等政策红利,多维度重塑“1米高度”城市空间,打造“15分钟儿童服务圈”。
参考文献:
[1]《科普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背景和意义》 澎湃新闻
[2]《解读|《中国儿童友好城市发展报告(2023)》创儿童友好世界,为孩子点亮未来》 全纳教育基金会
[3]儿童友好|童享友好,来看2024年衢州儿童友好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空间建设类) 衢州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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