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案例】​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
来源: | 作者:泓创智胜 | 发布时间: 1911天前 | 1683 次浏览 | 分享到:

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是推动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优化调整,是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抓好千岛湖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千岛湖精准保护的重要内容。

项目总投资13.1156亿元,项目资本金3.156亿元,占比23.75%,剩余资金10亿元拟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方式筹集。

项目生态治理涉及区块位置范围示意图

项目针对千岛湖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主要开展如下六项工程建设内容

(1)土地整治复绿

(2)沿湖生态修复与环境提升工程

(3)农业及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4)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5)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

(6)水源地保护与建设

项目生态治理详细建设内容


项目实质是对淳安饮用水源的保护项目收益来源主要为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专项收入。

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专项债券发行10亿元,债券期限十年,2019年一次性发行,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假设融资年化利率4.5%(根据最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结果预测),项目债券存续期内,累计现金流入3115.00万元,累计现金流出276,156.00万元,累计项目现金浄流入35,000.00万元。

2019年7月9日,2019年浙江省生态环保专项债券(一期)--2019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正式发行。实际发行金额是10亿元,期限10年,票面利率为3.33%。

2019年浙江省生态环保专项债券(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总体评价》专项报告,本次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总成本131,15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31,156万元(由财政资金安排),剩余资金100,000万元拟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方式筹集。根据预测的未来年度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专项收入情况,2019年至2028年涉及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专项收入净收益合计为180,000万元;按照4.5%测算十年期专项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预计需偿还本息145,000万元,用于资金平衡的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专项收入收益对本息覆盖倍数为1.24倍,认为本项目收益能够覆盖还本付息支出,符合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的条件。

律师事务所依据《预算法》、《证券法》国发(2014)43号文、财预(2016)155号文、财预(2017)89号文、财预〔2018〕34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文件,出具了《关于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发行专项债券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件的规定。

经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2019年浙江省生态环保专项债券(一期)--2019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信用评级为AAA。

2019年浙江省生态环保专项债券(一期)信用评级

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属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符合《淳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生态文明的理念,不仅是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还能对淳安县、杭州市以及浙江省社会经济持续发展起到支撑作用 。


责任编辑 | 周林莉

信息来源 | 中国债券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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