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配套融资,商业银行如何行动?
来源: | 作者:泓创智胜 | 发布时间: 1790天前 | 1536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三十二问
专项债+配套融资,商业银行如何行动?

2019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明确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重要作用,着力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增加有效投资、优化经济结构、稳定总需求,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该文件层级很高,由中办国办印发,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属重大政策决策

针对中办国办《通知》,商业银行应当怎么做?商业银行理应迅速响应,发挥金融力量,助推经济实现稳增长。

(一)打消疑虑,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专项债券项目配套融资

《通知》明确对于商业银行依据文中的要求,依法合规的支持项目明确予以免责,避免商业银行要作为但不敢作为。

(二)抓住源头,精准定位,尽快获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清单

要主动作为,抓住源头,要主动与当地财政厅债务处(各地区负责处室可能不同)及各地市、县财政局对接,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加快专项债券项目清单的敲定,从源头获取专项债券项目信息,迅速启动授信工作因此,谁先掌握了信息源头,获得了项目清单,谁就能获得专项债券项目的市场领先地位。

(三)疏堵结合,突出重点,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工作

《通知》明确要在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不走无序举债搞建设之路、坚决不搞“大水漫灌”的大前提下,把“开大前门”和“严堵后门”协调起来,促进宏观经济良性循环,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可持续性。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纵使内外部环境错综复杂,商业银行应迅速响应,做好专项债券的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应坚信“赌国运者恒赢”。



责任编辑 | 胡东平

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

了解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