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案例】天津港智慧绿色港口建设项目
来源: | 作者:泓创智胜 | 发布时间: 1807天前 | 1437 次浏览 | 分享到:


天津港位于天津市海河入海口,处于京津冀城市带和环渤海经济圈的交汇点上,交通运输发达,背靠雄安新区,是我国北方最大的综合性外贸港、国家主枢纽港之一、重要的物流中心,也是我国沿海最早开展国际海上集装箱运输的港口,中国沿海港口功能最齐全的港口之一。

天津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坚持“国家战略、天津实施”的思路和理念,将天津港作为国家的核心战略资源和京津冀、“三北”地区的海上门户。

本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码头工程、装卸工艺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道路堆场工程以及配套的给排水、房建、控制、供电、暖通、通信、环保工程等

项目在设计上,确定了“远程自动化单小车岸桥(QC) +无人集卡+自动化双悬臂ARMG(箱区平行岸线,内外集卡分道,时间隔离、空间有交叉)”的工艺方案,旨在将该项目建设成为设备工艺自动化、生产管理智能化、贸易物流便利化、创新共享生态化的具有天津港特色的智能集装箱码头。

项目募投情况


该项目预计开工时间为2020年,施工期约30个月。本项目调整建设期利息后总投资575,761.2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包括:项目实施单位自有资金176,761.20万元,银行贷款299,000.00万元,发行政府专项债券100,000.00万元,债券期限为20年期,其中拟使用本期专项债100,000.00万元。

本项目未来收益主要来源于港口项目装卸作业包干费

天津港智慧绿色港口建设项目拟发行债券10亿元,期限为20年期,利息按半年付息,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201982日,2019年天津市智慧绿色港口专项债券(一期)——2019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九期)正式发行,发行金额10亿元,利率为3.79%,期限为20 

发行结果公告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基于财政部对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的要求,本项目可以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以完成资金筹措,并以港口集装箱业务收入所对应的充足、稳定现金流作为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通过对本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情况的分析,我们未注意到本期专项债券存续期内出现无法满足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要求的情况。因此,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方式,满足天津港智慧绿色港口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应是现阶段较优的资金解决方案。

律师事务所认为,天津港具备负责该项目建设工作的主体资格;本次项目已经获得目前阶段相关部门同意、批复,天津港可以开始办理项目前期建设手续;根据《评估咨询报告》,本项目逾期指标流转收入能够合理保障偿还融资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为本次申报提供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均具备合法资质。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2019年天津市智慧绿色港口专项债券(一期)——2019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九期)”的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2019年天津市智慧绿色港口专项债券(一期) ——2019年天津 市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九期)信用等级为AAA

信用评级


该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增加天津港集装箱码头土地资源利用、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岸线利用率、减轻北疆港区集疏运压力。优化、调整后的集装箱码头管理布局,将进一步发挥天津港连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级地区的节点和融入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的平台和窗口作用。集装箱业务整合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是加快推进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升天津港集装箱运输能力的发展需要。


责任编辑 | 王敏

信息来源 | 中国债券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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