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案例】长垣市王家潭湿地公园项目专项债券
来源: | 作者:泓创智胜 | 发布时间: 1530天前 | 2105 次浏览 | 分享到:


项目背景

扩大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充分发挥林地生产潜力,提高其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对于一个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长垣市王家潭湿地公园项目的实施可推动当地森林旅游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实现长垣市林业、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是加强城镇生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必然要求。长垣市王家潭湿地公园的建设,统筹水、林、湖等自然要素和历史文化等人文要素,形成以湿地保护为主体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生态屏障、绿肺和天然氧吧,有利于增强长垣及其周边县市的生态承载能力,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对于推进城镇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镇绿色化发展意义重大。

建设内容

长垣市王家潭湿地公园项目总面积约为 436.49 公顷,共有 3个不同的景观一级分区组成,即生态林田区、湿地水景区、自然林草区,同时建设园区道路、大门、停车场、水电等配套设施。

投资收

投资收入

长垣市王家潭湿地公园项目总投资137419.36万元其中资本金124419.36万元,占总投资90.54%。拟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30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9.46%。2020年拟申请专项债券资金13000万元,债券期限为15年

项目收入主要为门票收入、水上乐园收入、观光车收入。债券存续期内收入合计48641.40万元



项目基本情况



债券发行

2020年3月20日,2020年河南省生态环保和城镇基础设施专项债券(二期)—2020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期)正式发行,利率3.34%,期限为15年。其中本项目发行1.3亿元。


发行结果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长垣市王家潭湿地公园项目在收益预测及其依据的各项假设前提下,项目相关预期收益能够合理保障偿还融资本金和利息,可以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

律师事务所认为,长垣市林业局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机关,具备以本项目申请专项债券的主体资格;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扩大就业,促进社会事业发 展,有利于带动周边地区的开发建设,提升地域经济价值,具有显著的社会公益性;项目已取得相关项目立项、可研的审批手续,审批手续合法有效;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均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2020年河南省生态环保和城镇基础设施专项债券(二期)—2020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期)的评级结果为AAA


信用评级



公益性

项目的实施,将会较快地拉动项目影响区域的开发建设, 带动本地段区域经济的发展,提高地域经济价值,使其土地资源得以充分开发利用,加快可用土地增值速度及功能转换,形成城区骨架,构筑城区发展热线。项目的建设将会大大改善长垣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当地人文景观和历史遗迹的保护管理,美化景区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从而实现“慢游”,全面而有效地提高了游览舒适度。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扩大就业,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有利于带动周边地区的开发建设,提升地域经济价值,具有显著的社会公益性。


责任编辑 | 谢明明
信息来源 | 中国债券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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