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100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 | 作者: 泓创智胜 | 发布时间: 1327天前 | 1063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年来,随着专项债券发行数量及规模的增加,对其管理和控制也在愈加严格。从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积极出台规范性文件,再到2019年7月《成都高新区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办法》的首次出台,都是在对地方债务管理进项全方位规制,对于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是势在必行。

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规范债务运行的事前规则,其规制管理目标、管理模式和管理机构;引导和约束债务运行的事中管控,其规制预算管理、规模控制、风险预警、信息披露、信用评级和债券管理;监管和化解危机的事后处理。涵盖了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理机制。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包括对地方政务债务事前、事中、事后一系列问题的统筹规划。事前需要设定管理目标、确定管理机构;事中主要针对权责进行划分,如资金运行管理、风险防控;事后关注纠错问责机制并制定危机化解方案。

其中,事中管理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最重要的环节。主要体现在对地方政府债务的举债方式、债务收入用途、偿债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即资金运作的管理。其次体现在对风险控制方面的管理。管理的主体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市场。中央政府控制规模,进行限额管理,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地方政府做好预算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包括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市场主要是评级机构科学合理进行相关评级,对各期限地方政府债券进行综合性评价。

有效的事前准备可以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最小化,事中的有效控制可以及时纠正偏差,防止风险积聚变大。但是,风险是无法被彻底消除或被完全控制的,我们也要同时做好应对风险的事后处理措施。总体布局,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券全生命周期风险的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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