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 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2号能源站工程”项目
来源: | 作者: 泓创智胜 | 发布时间: 1413天前 | 254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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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属于市政基础设施领域项目,主要建设一座区域性能源站,项目建成后可以切实有效的缓解青山湖科技城供冷、供热的压力。项目收入来源供冷、供热收入。








项目单位

浙江青山湖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主管部门

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能源站一座,其中包括地下一层、地上二层。项目定位为区域性能源站,为青山湖科技城轻轨配套及宝龙广场部分区域提供空调供冷供热。建设规模为1×2461kW电制冷冷水机组+3×6153kW电制冷冷水机组+2×5600kW真空燃气锅炉。

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6474.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974.00万元,拟申请7年期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500.00万元。

收入来源

本项目建成后,能源站为青山湖科技城轻轨配套及宝龙广场部分区域提供空调供冷供热,根据周边办公楼空调使用时间及冷热负荷进行估算,年供冷量为20.16亿瓦时(1亿瓦时=100万千瓦时),年供热量为12.50亿瓦时。空调冷、热销售价格为0.65元/千瓦时。债券存续期内产生销售收入(含税)12802.72万元。

经营成本

本项目成本主要为燃料及动力费、人工开支、维修费、其他支出等。其中,燃料及动力费主要为空调提供冷热负荷需消耗的天然气、水、电。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建设规模为1×2461kW电制冷冷水机组+3×6153kW电制冷冷水机组+2×5600kW真空燃气锅炉。能源站全年耗气133万标准立方米,天然气进气价格按含税价2.8元/标准立方米计算,以9%的税率计提进项税;全年耗水量为8.8吨,用水价格按含税价5元/吨计算,以13%的税率计提进项税;全年供冷耗电量为4.4亿瓦时,供热耗电量为0.35亿瓦时,用电价格按含税0.6656元/千瓦时计算,以13%的税率计提进项税。

本项目在债券存续期内累计经营成本为5700.02万元。

项目收益

本项目预期可实现经营收入(含税)12802.72万元,预期经营成本5700.02万元,相关税费216.75万元,预期经营收益为6885.95万元,偿还债券本息5594.10万元,本息覆盖倍数为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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