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 浙江省瑞安市“智慧城市综合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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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泓创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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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86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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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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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符合各级政府对智慧市政建设的指导方向,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建成后,有利于促进业务协同,提高行政效率。通过智慧市政平台可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提高管理水平。
“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以数字化助推城乡发展和治理模式创新,全面提高运行效率和宜居度。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将物联网感知设施、通信系统等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筑等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以大数据为核心要素,大力发展新型智慧城市,已成为我国各级政府提升治理能力、改善城市运行管理、培育壮大数字经济、重构公共服务体系的新动力、新途径。本项目建设期为2021年1月-2023年12月,运营期2024年-2043年。该项目建设内容概括为“1+ 1+ 1+ N”体系:包括“1基础、1中心、1个中枢、N个智慧应用”,并构建“四横三纵”的开放式体系结构。“四横”包括基础设施层、大数据资源层、中枢大脑层、应用层,“三纵”包括标准及评估体系、信息安全体系和运维管理体系。“1基础”即基础设施。“1中心”即大数据资源中心。“1中枢”即中枢大脑。“N”类业务应用,面向城市治理、民生服务、产业发展、生态宜居等方面的具体应用,全面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应用,逐渐形成全域智能化。本项目总投资257,600万元。计划发行专项债券融资195,000万元,占总投资的75.70%;项目资本金62,600万元,占总投资的24.30%,资金来源于本级财政预算资金。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收入为智慧物流服务收入、网络数据支持服务收入、智慧医疗服务收入、旅游信息商业化应用收入、智慧教育服务收入、智慧交警服务收入、智慧城管服务收入。运营期内预计取得收入503,275万元。本项目能够产生收入的类型多,很好地分散了还款风险,且项目收益能够覆盖融资成本。本项目债券存续期间总收入503,275万元,扣除相关支出81,438万元,可用于债券还本付息的项目收益为421,837万元,覆盖倍数为1.8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