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专项债券推进水利工程建设?
来源: | 作者:泓创智胜 | 发布时间: 1812天前 | 2560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二十九问
如何利用专项债券推进水利工程建设?

2018年8月16日,我国第一只水资源专项债券——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专项债券成功发行,由此开创了水资源行业发行专项债券的先河,也创新了大型水利工程融资模式。

为进一步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补齐水利工程短板,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工作,将水利基础设施作为专项债券重点投向的领域之一。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明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水利工程等领域。9月4日,国常会明确指出,根据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按规定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部分新增额度,重点用于农林水利等10大领域。随后9月10日,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关于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推进水利建设的通知》(水规计[2019]259号),《通知》指出,对于重大水利工程等资金需求要优先保障。

目前国内水资源行业利用发行专项债券的方式相对较少,但已有部分地区在积极拓展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推进水利工程建设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

一、地方政府可在专项债限额内单独发行重大水利工程专项债券。例如,广东省在专项债券额度内,分不同期限专门发行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专项债券,已落实21亿元,促进了工程顺利实施。

二、可将水利项目与其他领域项目打包融资。例如,福建、四川等省份部分市县,对具有一定收益的各领域小型项目打包申请专项债券,通过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统一还款。

三、可积极探索拓宽专项债券还款渠道。地区水利项目可利用政府专项债券,采取多种形式还款渠道,收益包含项目直接产生的收益以及间接带来的土地升值效益间接收入,有利于解决公益性水利项目融资难问题。

四、可出台水利建设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办法。例如,陕西省水利厅、财政厅联合印发《水利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建立水利建设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的制度,积极支持水利项目使用专项债券。

五、可加强对市县水利部门的培训指导。例如,陕西省水利厅组织对市县水利部门有关人员,就专项债券的申请条件、方式、流程、还款方式等内容进行培训指导,编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实务操作建议》,邀请财政部门专家对相关政策进行讲解,取得了较好效果。

10月12日,在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水利补短板工作会议上,水利部叶建春副部长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补齐水利工程短板的关键时期,水利建设投资需求大,但目前水利项目实际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小。水利专项债则为解决地区水利项目融资难提供了方向,有利于带动有效投资支持扩内需,有利于补齐补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

责任编辑 |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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