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谋划】提前批还未下达,项目缺资金怎么办?
来源: | 作者:泓创智胜 | 发布时间: 1214天前 | 2375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1年一月即将过半,备受关注的提前批额度仍未下达,市场预测2021年可能不会再下达提前批额度




提前批未下达,必须要做的项目缺资金怎么办?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规模纳入限额管理,在新增专项债券额度未下达又无往年额度结余的情况下,部分申请专项债券进行建设、必须要做的项目,缺资金怎么办?
在财预〔2018〕 161号、厅字〔2019〕33号文件中对此种情况指出了解决办法——通过先行调度库款的办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债券发行后及时归垫


哪些项目可以先行调度库款进行建设?
地方债务实行限额管理,专项债项目先行调度库款进行建设,待债券发行后使用专项债券进行归垫,首先要求该地区需具有专项债券发债空间,能够发行专项债券,债券资金能够落实,换而言之就是当地地方债务未突破红线,具有举债空间。
同时,项目最终资金回补来源于专项债券发行,故项目使用资金归垫,首先要符合专项债券项目发行要求,即项目已通过各个省财政厅组织的评审,进入各省专项债券项目发行备选库
除此之外,《关于支持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 161号)提出允许调度库款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在专项债券发行完成前,对预算已安排专项债券资金的项目通过先行调度库款的办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债券发行后及时归垫。《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指出对预算拟安排新增专项债券的项目通过先行调度库款的办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债券发行后及时回补。从两个文件述描述可以看出有条件的地区预算拟安排或者已安排专项债券资金的项目可以先行调动库款,但有一个前提条件——预算,所以项目申请先行调动库款,项目建设资金需已列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
最后,调动库款进行项目建设,这属于有限资源,故项目须具有紧迫性和必须实施的必要性,应该属于专项债券重点支持范围、是当地必须要做且急需资金的项目
综上,可以先行调动库款的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地方债务未突破红线,具有举债空间。
2.项目建设资金已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预算已安排拟安排新增专项债券的项目
3.项目已通过各个省财政厅组织的评审,进入各省专项债券项目发行备选库。
4.项目位于有条件的地区。这里有条件的地方主要指当地库款余额满足一定条件,具体的条件需根据当地政策确定,如四川省在川办发〔2016〕52号文中明确可使用库款垫付拟发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债券发行之前的资金周转的地区为当期库款余额超过本级财政一个半月库款支付保障水平的地区
5.项目须具有紧迫性和必须实施的必要性,应该属于专项债券重点支持范围、是当地必须要做且急需资金的项目

项目资金归垫是何流程如何操作?
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归垫,截止目前,国家并未出台政策明确具体操作流程,但专项债券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与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归垫有相通之处。笔者梳理了《财政部关于规范和加强中央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归垫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24号)中明确资金归垫相关程序,供大家参考。
根据财库〔2007〕24号,资金归垫申请、审核和批复程序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处理,即以财政授权支付方式进行资金归垫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进行资金归垫。两种支付方式不一致,所执行的程序也有一定差异,两种不同方式的资金归垫程序如下:
1.以财政授权支付方式进行资金归垫的程序

  • 基层预算单位收到已垫付资金项目的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提出资金归垫申请。
  • 基层预算单位将资金归垫申请,以及相关合同、发票、银行结算证明、记录垫付事项发生费用账薄复印件等垫付事项证明材料逐级上报,并由一级预算单位审核确认后报财政。
  • 财政收到归垫申请和相关材料后,书面批复一级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接到财政批复文件后,及时向基层预算单位予以转发,基层预算单位持财政部批复文件到代理银行办理资金归垫业务。

2.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进行资金归垫的程序

  • 基层预算单位收到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后,提出资金归垫申请。
  • 基层预算单位应资金归垫申请,以及相关合同、发票、银行结算证明、记录垫付事项发生费用账簿复印件等垫付事项证明材料,连同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按照财政直接支付的有关程序上报,并由一级预算单位审核确认后随同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报财政。 
  • 财政收到归垫申请、相关材料、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后,通知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支付。

注: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归垫程序目前暂无国家层面政策,以上仅为中央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归垫程序,政府投资项目具有相通之处,可供参考,各地政策执行根据情况不同有差异,具体以当地财政要求为准。    
 
项目归垫资金财务如何处理?
项目资金归垫能够有效加快项目建设,但是归垫资金如何进行财务核算成了会计处理中一个难题,2019年12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的通知(财会〔2019〕24号)对资金归垫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归垫可参考执行
根据财会〔2019〕24号,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按规定报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在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或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下达之前,用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垫付相关支出,再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将资金归还原垫付资金账户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 用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垫付相关支出时,按照垫付的资金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预算会计不做处理。
  • 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或授权支付方式将资金归还原垫付资金账户时,按照归垫的资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并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结语
在逆周期调节及新冠肺炎肆虐的情况下,一些短板急需补足,在预算额度还未下达的情况下,项目建设如急需资金,资金归垫是资金尽快到位,加快项目建设的好办法,国家已明确有条件的地区符合条件的专项债项目可以先行调度库款进行项目建设,但各地的政策及情况各有差异,且弹药有限,需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各地详细要求具体执行,合法合规获取资金进行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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