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城市管理局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规划区域 25 个地块,用地面积为183,995.30平方米,光山县小潢河两岸规划区域内 29 个,用地面积为 68,500.0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为社会停车场,按照停车形式分为地面平面停车场、pcs 垂直升降类矩形塔库(地上地下停车相结合)、psh 升降横移式车库,共计建设停车位 10,243 个。其中地面平面停车场停车位1,955 个;pcs 垂直升降类矩形塔库(地上地下停车相结合)停车位25,89 个;psh 升降横移式车库停车位为 5,699 个。
建设期:26个月
根据规划,本项目新建地面平面停车场、pcs垂直升降类矩形塔库(地上地下停车相结合)、psh 升降横移式车库,共计停车位 10,243个。另光山县市政已有施划道路两旁停车位 7,350.00 个。
根据《关于我县城区临时停车位试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光价〔2017〕2 号)规定的停车收费标准为依据,本项目建成后新建停车场每个车位租金按 5 元/车次计算;已施划道路两旁停车位每个车位租金在项目建设期按 4 元/车次计算,项目建成后按 3 元/车次计算。每车位一天周转两次。
本项目主要成本支出有工资及福利费用、工程维护费、燃料及动力费、税费及其他费用等。
(1)工资及福利费用
本工程建设期已有车位的管理人员 50 人,项目建成后,劳动定员合计150人。根据已有车位管理人员工资情况,月工资按3,500.00元/人计算。
(2)工程维护费
工程维护费包括工程日常维护修理费用,按项目总投资的 1%计算。
(3)燃料及动力费按照新建车位收入的5%计算。
(4)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按照营业收入的 1%测算。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和生活环境,能切实解决群众出行和生活的停车问题,使群众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是惠民便民的民生工程。